《給烏鴉的歌》经典读后感10篇
《給烏鴉的歌》是一本由何曼莊著作,聯合文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NT$280,页数:25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給烏鴉的歌》读后感(一):梦境的闪回:R.E.M.
013 R.E.M应该是这本书中最为晦涩的一个故事。从名称上来看,它是一个必须被解释的代码;从结构上看,它是唯一在内部重新划分章节的故事,采用非线性叙事的方式,在全书结束之前,以带有非理性疯狂对此前写作营造的意义进行消解。
R.E.M.的含义在博客“乌鸦学校”中有专门的释题,它是一个医学专用术语,指代的是“过速动眼期”(Rapid Eey Movement),是睡眠最浅的阶段,而所做的梦印象最清晰。何曼庄对这个词的经验来源于同名另类摇滚乐队,后来又在美剧《X档案》中概念本身进一步了解。
整个故事又被分为5个小节,以降序排列,其叙事破碎断裂,所有出场的人物都只是简单被称为男人、女人,没有具体的名字。
第一小节,背景为海滨小屋,这里充满嘶吼的噪音和回音,同样的字眼被重复,而无比渴望女人的海神在不断地试图接近陆地,在他快要触及又无法触及的海岸上,既非面海也不背海的小屋里,住着一个女人,而在清晨,一个像男招待一样的男人出现了,女人恼怒地说:“为什么这种时候来,现在正是脑内大量活动的时段啊。”这个时段,正是快速动眼期,眼球会不断地转动,以配合大脑的活动,也是被吵醒时最容易让人抓狂的时段,男招待就在这个时刻到来,他询问女人的孤独,“每天在这么冷的地方,听着海的威胁越来越靠近,不害怕吗?”而他还感兴趣的是海神究竟呼求的是哪一个女人。而女人回答,就是女人。她似乎一直在等待着这个男人,而当男人对于姗姗来迟表示抱歉时,她“努力抬起半闭的眼皮”(暗示了她实际正处于浅层睡眠的状态),用语言揭示真相:“你根本不在这里。”紧接着以一个浮士德式的意象作结:男人将冒着烟的香烟向沙发上扔去,说:“你也不在这里”。而最后,只有噪音在耳鼓中来回震荡。
第一小节的意象,特别是关于海神与海的这一部分,很难被诠释,它实在太像一个虚设的场景,并且也被暗示它是一个正在浅眠期的印象鲜明的梦,而到了第二小节,通过对人物醒来的衔接,正式将第一小节化作了一个梦境。
在第二小节中,所有的喧嚣得到平息,而漂浮列车般安宁。“她”似乎是从狂欢的派对中醒来,从药物和酒的刺激中“醒来”,在这里,暗暗衔接了“看得见的城市”中上流社会狂欢时嗑药饮酒的描述。这个“醒来”被她踩碎玻璃的动作打破了,她想感受到的是“这梦能有多真实”。紧接着,随着这个动作的发生,巨大噪音又开启了,随着印度人列车长的出现,噪音又被隔绝了。但这时这个世界就并不只是安静的世界,血变成了细条,变成了粘稠的桑葚,而隧道成为逻辑上首尾相追的蛇链,永远循环。她逃跑,而再一次,列车长出现。最后,她重新醒来,又梦见了没有见过、却无比熟悉的一个女人,这女人可能就是她自己。
第三小节里出现了季候的快速循环,从一开始睡眠醒来,眼泪模糊时刻看到的白雪和乌鸦,他的眼睛睁开时不是越来越清晰,而是场景变得更加模糊,“视线里最后只剩下光与微弱的残影,跟瞎了没有两样”,逐渐模糊成夏天的静止,几百只蝉在鸣叫,紧接着,又回到冬天,“这一整年都很热,连冬天也是”,却又发出“给我那场结束夏天的雨”之呼求。至此,季节在两极之前暧昧,无法明辨,营造出一种在视觉和意识上都非常模糊的氛围。时间是1984年。这个小节的主人公,似乎是之前在衬衫下穿棉衫热到出汗的脏孩子。
第四小节里的女人,似乎是帕洛玛,“三只母鸡”换了名字。在开头,一直讲到的是声音,人类打喷嚏的声音,阿姨打扫房间的声音,然后才是视觉,报纸上死去的女人,也是和“看得见的城市”死去的女人约略相关的。而讲述涉及到男人带女人看医生的故事。
在最后一个小节里,出现了不叫帕洛玛的小鸽子和圣诞夜里得了白化病的女人,她“银白的头发像流水一样”,她的身边有一个男人,这个男人似乎依旧是脏孩子。结尾与“夜汤”的故事遥相呼应。关于白化病女人的故事,亦在博客乌鸦学校中有所讲述,那是被称为魔幻时刻的故事,何曼庄在日本时遇到了白化病女孩和盲人男孩互相引路的情境,令她终身难忘。故事在这里将帕洛玛与小鸽子分割开来,似乎是将叙述的外皮与内核互相剥离。
这些看上去颠倒错乱的故事,也许可以和全书结尾的那段小字对应:“过去十年就像一场梦,像在雾里看花、在烟波上行船;在星夜里闭上眼睛奔跑。这个新世纪到目前为止都是一次眨眼,一场梦,梦里有战争、有运动会,由火山地震,有很多人说话,很多人的表情变了,如果我现在睁开眼睛,那个梦可能还会继续下去,就从刚才插入广告的地方开始”。将之前全部的真实,打乱成为错杂循环不止、没有出口、无可结束的梦境,也将小说的结尾放入了一片迷雾之中。不过,迷雾比起真实的雾霾,是珍贵的;在结束之前的动乱闪回,是珍贵的;醒与梦之间的恍惚,也是珍贵的。
《給烏鴉的歌》读后感(二):从开始到末了:SHININ’
何曼庄爱写汤,从夜汤、女汤到国际汤,最后一个故事则是一碗大汤。Intersoup里的博士生说过:“在古老的典籍里面,汤是大水,也是动荡。”第十四个故事,是一场大水。
在《给乌鸦的歌》封底上印着,书中的故事“反映了作者过去十年的生活经验,始于2001年9月11日的纽约市,终于十年后某个冬夜里的东京汐留区。”在这里我要抄一段书:汐留位于日本东京都心部,大致为银座以南、筑地以西、新桥以东、滨松町以北一带的区域。这个地名最早起源于江户时代初期,今天的汐留地区,在当时只是流入江户湾(今东京湾)的内海“日比谷内江”的一部份。
汐留区是东京最新的城中城,摩天大厦林立。这样的情形却正好被何曼庄用来当做洪水肆虐的世界末日的背景。人们付给房屋中介更多的钱,只为居住在有更高楼层的建筑里,以得生存。即使在这样的末日里,房屋中介也依然存在着呢。除此之外,还有贵妇人,她对于世界末日,似乎并无区别性的体会,还在喋喋不休地谈论着儿子的家教。
但是城市已经淹没,“手机、电脑、信用卡、ipad、吹风机、税单、保单、存折。这些都是不需要的东西了”。只有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相依为命般生存在一栋地上十层、水上三层的建筑里。女人还怀有一个孩子。为此,男人出门寻找房屋中介,他们要搬到另外一座四十二层大厦的第十二楼,但搬家必须坐船,因为女人无法游泳,中间有可能遇到的危险是:搁浅,或者被潮汐推向大海。这时,女人回忆起了十年前的片段:直升机的巨响从四面八方靠近,也正是这本书的最开头所讲述的梦境。而做梦的女人和现在回忆的女人是不是同一个人,都已经不重要。
在大水奔涌的时刻,女人对男人说,她梦见了鸽子,她真想变成一只鸽子。但实际上,在大水中依然能存活、能享受洪荒时代的正午阳光的,却是乌鸦。乌鸦只在夜晚出现,在夜晚乘着逃生艇的同时,女人需要把闪亮的双眼紧紧闭上,以防乌鸦的啄食。《创世纪》里,诺亚先放走一只乌鸦,但乌鸦没有回来。于是他又放出一只白鸽,白鸽叼回橄榄枝,带给人们陆地的信息。
结束也是开始的意思,上帝恼怒淫邪的人们,用大洪水将其除灭,但却留下诺亚和动物作为种子,洪水之后,又是一个新的人间。在最后的一个故事里,男人和女人已经没有具体的特征,也没有名字,他们的身份越来越模糊,让故事近似于梦。在结尾何曼庄用斜体插入了两段内心的表白,表述了自己过去的十年,就像一场梦。而最后在写出的那句“拜托你,笑一下。”也有种企图逃脱梦境的无力感。但斜体的“说不定此刻这个混沌的世界,才是一场梦”,又把现实和梦的位置扭转了,这种连续的扭转,让故事在多重的“梦”中结束,似梦似真。
应该说,从“R.E.M.”到“SHININ’”,越往后的篇目,看上去越写意,能感受到故事行将结束的心情。和人类的故事一同结束的,还有小鸽子帕洛玛的故事。所谓末日的含义,那种在退潮之前不找到登陆点就会面临生命威胁的心情、虽然自身沉堕如梦,但仍怀抱有一个孩子般的希望之感,其实不论是不是末日,都会有吧。但纵使如此,也只能抱定希望,沉潜下去。本书的作者自序叫“寻找一种生活方式”,我一直琢磨着着“生活方式”的意味,何曼庄说,当她完成了这本书,也理解了同学塞尔维亚人那句“我是好人”的含义时,才终于对写作,对自己任性追寻得来的生活方式,有了一点点确认的感觉。
或许每个人都是这样,当越走上自己任性追求的道路,对这个世界看得越清楚,越会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一片不确定的汪洋之中,个体仿若孤舟,对于所有先在或后设的危险,都只能在好好打算、直到无可打算之后,纵身前往,别无他法。从开始不得不被卷入其中的9•11,那掉落牙齿都会想要回家的梦,到末了自愿求生的大洪水时代,关于鸽子的梦,说不上我们和作者一起,是变得比开始更胆怯,还是比开始更勇敢。
其实我也曾经闪念:何曼庄对于那些曾经遇到的坏蛋、骗子们,对于貌似败坏风化的哈林区,对于塞尔维亚民族残暴种族的形象,都努力视无分别,包括她把书的标题命名为“给乌鸦的歌”,她说自己是“在经济起飞时代、升学主义盛行下安稳长大的小孩”,这样的成长背景能够如此勇敢地对那些似乎是异类和边缘的人群给予如此的关注和挂念,会让人在感激的同时,也为她深深捏一把汗。何曼庄自己何尝没有这样的感觉?在大水和动荡之上,乌鸦是那样的聪明、健壮,乌黑的羽毛如同发紫的绸缎,安然享受正午的日照。在夜晚降临,要乘船逃生时,乌鸦会从耳边掠过,他有粗厚的喙,尖利的爪,他最喜欢啄取闪亮的东西,而女人的眼睛将会在漆黑的水面上闪亮。这样的描写里,似乎有着恐惧的影子。但她仍然试图变得勇敢,在心里问道:“你会伤害我吗?还是会放过我呢?”
何曼庄似乎一直努力想表达的是,乌鸦的羽毛并不是黑色,而鸽子也分很多种。“你我,和那些被称为‘他们’的人们,并没有那么不同”。尽管我还是感觉不到那种相似,尽管我对“他们”的了解似乎远远不如何曼庄,尽管我还是如此的胆怯,但在一起唱过给乌鸦的歌之后,应该要变得更加勇敢起来,才是。
《給烏鴉的歌》读后感(三):樱小姐:一所最适合自己的学校
在博客文章Comfort Zone里,何曼庄写到自己心理上的出海口是东京,离开了东京就真正有种慌乱感,知道自己是奔赴海外了。在《给乌鸦的歌》里,故事的归属感竟都是在日本而不是在台湾。除却故事本身是在新宿写就的,小鸽子的故事全部发生于日本,樱小姐、whitemeat、脏孩子等都是以日本人作为主体而书写的。
樱小姐是14个故事中的第9个,樱是典型的日本名字,以至于庆生时可以点一首日本老歌sakura来代祝。她的梦想是如大野洋子般发挥才华,跟音乐家结婚,生下才华横溢的艺术宝宝。而在这个故事里,她的梦想得到了实现,却并非是她当初想象的方式。
在初到纽约时,樱小姐试图向自己的梦想靠拢,所用的是我们每个人都想得到的方式:去读一所艺术院校。但是能看到梦想在现实中会改变形状,比如她因为不善于读书,也没有童子功的才艺,因而确定自己不能走纯艺术道路,而是倾向于应用美术方向,而新媒体设计又比传统的平面设计吃香。但是即便选定好了方向,她面对的现实是:无法负担两年制学位课程的费用。她有一双巧手,但却无任何相关的工作证明,仅仅当过保险公司的办公室助理。而进修顾问给她的建议是去语言学校学好语言,然后再申请设计的院校。当然,这一切都需要钱,而她的签证又不允许她在本地工作。
人生的道路行到此处,似乎前路茫茫,由于一座沙发要负载两个人而变得过度拥挤,朋友帮她找了一份并非合法的现金工作:在一间叫“小春”的日料亭工作,不料一做就是六年。在这期间发生了形形色色的事件,而她积攒下来的钱已经足够完成两年制的平面设计学位,但她并没有去念。而她的资质、巧手、独到美感和艺术天分依然湮灭无闻。在六年后,她离梦想似乎渐行渐远。与此同时,也有与她当初拥有同样梦想的日本女孩来到店内打工,这个女孩已经在设计学院上学,之后想要走室内设计的路线。
就在这样的时刻,樱小姐的天分得到了美食评鉴家的发掘,进入最高级的日料亭工作,之后又进入了世界顶级城市的最上层工作,还会被送回日本进行培训学习。此时此刻,她发现自己已经最大程度地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樱小姐虽然没有适当的学历背景,但凭着技巧和实力,她一步步达成了人生的愿景,甚至比自己能够想象的更好。她所进入的,是最适合自己的“学校”。
学校在何曼庄的笔下具有普世的含义。本书中第一个故事就叫做“学校”,而小鸽子帕洛玛的姐姐布兰卡最向往的地方则是“乌鸦学校”。学院是何曼庄成长的背景,她是国文老师的女儿,台大的毕业生,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生,但何曼庄不仅从未将自己禁锢在象牙塔的保护之中,还一直踊跃在塔外的世界里,对外面的世界、远方的战争,她一直抱持着绝不隔岸观火的态度。哥伦布比亚大学本就位于市区,除了极少面积的校园建筑外,学生与市民一样活动在这个城市的街区中,而在blog文章“哈林区”中,何曼庄更是将这个代表低收入和高犯罪率的社区当做自己生活的一部分,对于其他学生提到哈林区时嫌恶的表情,她用微微讽刺的笔调写道:“我很推荐哥大学生们前往哈林区购物,但是真的不要跟我说那边的东西品质比较差之类的话,你很烦,难道舒洁卫生纸被黑人摸过会变脏吗? ”
乌鸦在何曼庄笔下是具有高智商的生物,甚至是最智慧的鸟类,但乌鸦学校的存在却略显荒诞,其中教学的内容是往小瓶里投石子以喝到水,将核桃扔到铁轨上利用火车的车轮将其碾碎,以获得人类的赞美,却“为了这样的短暂又无意义的名声而走上毁灭的道路”。而乌鸦学校的首脑已经老糊涂到昏沉不醒,身边陪侍着清一色美貌年轻高学历的白鸽,只能以雅言的形式说话。尽管如此,它的存在却让帕洛玛和姐姐以及无数鸟类向往不已。布兰卡甚至离家出走,奔赴乌鸦学校,但聪明勤奋的她却因为学费的原因尚徘徊在乌鸦学校之外的预备学校。不过,对于乌鸦学校里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小说却并没有交代。
比起这样的象牙塔,第一个故事里人类的学校则更现实,也更接近于何曼庄曾就读的哥伦比亚大学,从blog“乌鸦学校”里关于国际宿舍i-house的真实记录,我们在小说里能看到取自哥大的一些素材,例如门上的锁链,窄小的洗手台,以及酷似伍迪•艾伦的学务长。学校仿佛就是政治的舞台,既有“金刚鹦鹉”这样的日本贵族与满族皇亲通婚的后代,随时准备发表关于和平的演说,亦有愤慨的人权运动者,有“戴头巾的、戴面纱的、带小帽子的、穿着时髦的、穿着昂贵而品位极好的、穿着昂贵而毫无特色的”形形色色各国人等。在这里,咖啡比任何议题都更能让大家达成一致。而其中最特殊的,游离于社会和校园之间,惹人厌恶的还有一位“脏鞋子”同学。
在何曼庄的乌鸦学校、哥伦比亚大学和第一个故事里的人类学校之外,还有那一个学校,就是城市、日常生活和现实,在这样的学校里不需要上缴昂贵的学费,但需要靠自己的双手、头脑和心灵去判断。何曼庄的blog名字叫做homework for a novelist,那也是她在最适合自己的学校里,给自己布置的课后作业。在所有艰辛不易的人生中,樱小姐所进入的学校,也许最接近于我们的梦想和现实,但要怎样才能进入这所最适合自己的学校呢?
《給烏鴉的歌》读后感(四):白肉:Colors or Skin Tone?
何曼庄曾经讨论过一个很微妙的问题,是关于colors和skin tone的区别。她说colors是种族差异,而skin tone则是阶层问题,第7个故事“White meat”和两者都有关。故事标题并非指鸡肉鱼肉这类健康白肉,而是指白种人。在这个故事里,又特指一个美国的白种男人。
美国男人约翰没有什么问题,就是找了一个日本女孩阳子。他半夜醒来,发现身边躺着个黑头发黄皮肤的亚裔女孩,总会觉得如同幻梦,但这似乎又不是单单的种族问题。不过,不同的种族能否顺畅结合在一起,让他颇为困惑。这个困惑伴随着他暂时失业的问题,目前都不太明晰。而在中国新年里、于中国城和阳子观看完一场中国杂耍后,他却醍醐灌顶般,向阳子提出了求婚。
某些误会也许极其糟糕,另一些误会却很美妙,两种误会在这个故事里都发生了。首先当然是糟糕的那个:阳子在中国新年提出去中国城用餐,约翰以为这是阳子的习俗。两人在观看中国杂技时,“李师傅”(仿若李小龙的化身)想找一个观众来进行表演,而这个观众必须是一个交上中国女孩的西方男子(colors),但不巧的是,日本女孩看上去和中国女孩别无二致(skin tone),因此约翰成了替罪羊,上台成为中国华侨收复失地的活靶子。他遭受了被在肚皮上大刀切青椒和黄瓜的才艺,眼睛都快吓出泪,刚想逃走,又被抓住表演大刀斩香烟,要让香烟在燃烧到他鼻子底下的那一刻被砍成两半。还好,他挺了过来,最后在被要求“善待我们的同胞小妹”的掌声和笑声中终于回归人群。
约翰引项待宰时,有一段内心的独白:“他觉得自己已经超过了可笑的限度,现在已经什么都不在乎了,这是一场梦,他梦见自己变成一块白肉,因为白肉比较健康,所以吃白肉而不吃红肉的人越来越多,真正有文化有教养的人,都会戒掉红肉,于是白肉的价值就变高了。他想跟旁边的人说,等这一切过去再叫醒我。”这是什么意思呢?
约翰的梦,当然是噩梦,因为种族不同的问题,他成了代白人这个种族受过的替死鬼,但无论如何,他都只是一个渺小的个人,有着自己的恩怨情仇,无法背负那么多民族的仇恨,甚至,他交上的只是一个日本女孩,跟中华民族没半毛钱关系。不过,这并不在那些持民族主义态度的人考虑之内,他们在乎的只是民族和民族之间的争端,而这争端简单到用侮辱一个和黄皮肤黑头发的亚裔女孩在一起的白种男人、让他成为受气包的方式,就可以得到酣畅淋漓的发泄。天哪,到底有多少时候我们也担任了这样的施害者角色?
而小说的好处,和何曼庄的善良之处就在于,她不用像我这样讲出直白的道理,而只是要把三方的样貌给别人看:一个捂着私处、上身前倾、叼着香烟、被黑布蒙住双眼而全身发软的白人,一群欢笑围观的中国城看客(甚至都不知道其中掺杂了多少个种族的人群,当然他们不可能全都是中国人),和一个像李小龙一样会使中国功夫、用武术精忠报国的杂技演员,他挥舞着大刀号称恢复失地、为同胞小妹复仇,最后只是砍断了白种男人嘴上的一根香烟。不,我们对这舞台上的几方都实在厌恶不起来,中国师傅的形象深入人心,他的武功高强,乌黑的头发随风舞动,让观众们“甚至在他什么都还没开始表演之前就觉得他很了不起”;而白种男人约翰善良软弱,讷言敏感,对日本女友充满爱惜;甚至是所谓的看客,也无可厚非,因为“到处都是食物的热气和香味”,而每个人“也没来得及看清楚台上的表演,只知道非常高兴,忍不住想拍手”。整体上,何曼庄写出了中国年那种热闹飞扬的场面,人们也充满欢乐,她的笔下全然不置褒贬,也正是因此,才让我们完全接受到三方的心理状态,而越发感同身受。
从舞台上下来、到中国城用餐时,约翰才了解到原来阳子也只是看了报纸的消息才知道今天是中国新年,他以为她很想过年,原来只是自己的误会,正是这个误会导致他白受了一场看上去很糟糕的惊吓。而店里的伙计恰恰刚才全程观看了他的“才艺表演”,很感兴趣地问道:“你什么时候要娶她?”这场闹剧般坏的误会,在阳子伸出筷子把小笼包捅了一个洞之后,变成了好的误会,他说:“今年吧。”
让人感兴趣的是,约翰为什么会在遭受到这场惊吓之后,才突然作出要和阳子结婚的决定?(写到此刻才发现这两人的名字完全与约翰列侬和大野洋子是对应嘛)其实在之前他也考虑过这方面问题的不是吗?哥哥也和日本女孩结婚了,还说自己掉进了一个好洞,对于东方的含蓄性格和方式,他和哥哥都完全接受,自己本身也有这样的倾向性。面对台上李师傅“有没有结婚打算”的问题,他的第一个回答是:要看两人的工作。悬而未决的工作,不知道在哪里的信心,都是约翰犹疑的表面原因。而对于李师傅说的“白色垃圾、玩一玩善良美丽的女孩然后跑掉”、“我们的传统是男人一定要负责”的几句话,约翰则并没有马上能够回应,他的反应是,在他的文化背景里,似乎“是第一次听到负责跟结婚的关系”。
然而,在被一群中国人大闹一场,被当做刀俎上的“白肉”玩弄之后,约翰是否感觉到了角色的转换?他是否意识到阳子身为亚裔女性在白人文化圈中可能面临的尴尬,是否体察到自己也不同程度地成为李师傅这样的角色,又是否因为这种同情,所以突然获得了某种“懂得”?而有了这份懂得,他突然发现自己可以做出一个很重要的决定,故事情节也有了一个截然不同的转变:
伙计听到约翰今年结婚的回答后满意地离开,而在阳子随即体谅的、“你不必当真”的目光下,约翰突然发自内心地说:“我是说真的,你愿意的话。”
此刻,无论关乎colors还是skin tone,不论身为何类肤色调系或种族,我们都仿佛可以一致地叹口气让担心释怀,因为好的误会,终于变成了美妙的误会。
《給烏鴉的歌》读后感(五):“那些土耳其人”:Intersoup
Intersoup是一座坐落在德国柏林的建筑,而不是一碗汤,它也不是一间汤店。同样,它也不是一间浴室,尽管在1970年代,它作为土耳其移民的社区浴室被建立,但只使用蒸气的土耳其浴室从未开放过。如今,人们可以坐在Intersoup里喝上一杯加了野牛草的伏特加,可以把这里叫做House of Natural Child,也可以顺道谈论本书的第12个故事,哦,普鲁士王腓得烈克二世的故事。
尽管写得来一片轻松,Intersoup却可能是本书里最难懂的故事之一。它以普鲁士王的历史事件为开端,而重点(重点何在?)却在于讨论这故事的几个背景身份复杂的男人,和他们的评语。他们分别是格鲁吉亚前执政党后裔安东、危地马拉民主分子卡洛斯,萨尔瓦多反对党后裔卡洛斯,纳米比亚和日本混血儿尼诺,还有冒了个泡的华裔博士生。(但愿我没弄错)
腓得烈克二世在少年的时候喜爱法文和音乐,曾与好友结伴逃亡,但逃亡失败,他被迫观看了好友处决的全过程。等到他即位后,发动了对西里西亚的两次侵略战争,同时受到伏尔泰的影响,发布了在他的国土内信仰自由的宣言。他的一生中创作了上百首长笛奏鸣曲,被称为爱好和平的君王。在1740年他曾说过:“所有的宗教都一样美好,只要所有的信徒以诚心侍奉自己的神,即便是那些土耳其人,只要他们真心想要在这片土地上生活,我们也该为他们在这里建立清真寺。”在当时,这算是极为开放的言论。
但是腓得烈克说的清真寺则是在他发表宣言126年后才初告落成。而土耳其人在这片土地上也并未受到过真正的欢迎和尊重,直到二次大战之后,由于劳动力匮乏,德国从土耳其、意大利、希腊和西班牙招募劳工,于1961年两国政府签署劳动力招聘协议,首批7000名土耳其劳工乘专列抵达慕尼黑,后来,本限两年内劳工归国的条例也得到了放松,更多的土耳其工人与家属随即前往,在德国形成了土耳其人社区,因此也就有了这一间土耳其浴室,那时它还没叫作Intersoup。但时至今日,在德国的土耳其移民依然面临着身份认同的障碍。
对于腓得烈克二世的故事,由于和平政变而流亡在外的格鲁吉亚人安东持好战派的意见,认为和平对于君主只是伪善,而他认为自身的流亡来自于人民的放逐,他绝不会书生意气地维持表面的和平。
父母都曾是游击队员、父亲甚至为此丧生丛林中的、提倡革命与民主的左派分子卡洛斯则认为,尽管腓得烈克二世提出宗教自由却并未将其真正实现,这种无法得到实践的政治理想只能称为政治文宣。
尼诺的父亲来自纳米比亚,流亡到日本,与日本女人结婚而获得国籍,在红灯区当保镖,混血让尼诺变成了一个“脏孩子”,无法被本土包容,因此来到国外,在Intersoup当服务生,获取自己作为“人”的尊严,在他心里的疑问是:当目睹了自己的好友被处决而陷入噩梦后,究竟腓得烈克二世是怎样走出这份技艺,而成就了和平统治的事业。
其中还插入了一位华裔博士的感想,根据一点线索,他或许来自于台湾,他的想法是:对于在父权阴影下成长起来的儿子,只有父亲死后,儿子才能真正实现其人生价值。
对我来说,这个故事长得简直像一篇国际政治学的课文。而其设置的巧妙点就在于,每个不同国籍不同身份的人,对待同一个历史事件的看法都是从自身角度出发的。单纯对这个历史故事之判断,就很微妙地区分了左派与右派,个体与掌权者,和平主义与好战派,以及他们各自的关注点:被“和平”政变驱逐出境的格鲁吉亚人,自然而然地视表面的和平宣言为伪善;而直接参与到革命行为、甚至为此直接流血牺牲的民主分子,认为没有付诸实践的政治宣言只是苍白口号,一直笼罩在更大的政权阴影下的小岛,认为儿子需要反老子;丧失地位和身份的脏孩子,则关心另一个孩子(尽管他是王子,好比王子与贫儿),是如何直面人生的阴霾,之后走出了痛苦的悲剧而实现了人民和己身的幸福。
但何曼庄笔锋一转,她写道,她想说的重点并不在之前提到的任何一个人身上,甚至也不在Intersoup,不于在这些权贵和贫民的私生子,她的重点,在于“那些土耳其人”。本书的前言中,曾经提到一个塞尔维亚人,安娜,是何曼庄在哥伦比亚大学的同学,她的第一句自我介绍就是:“我来自塞尔维亚,但我是好人,真的。”伴随这句的,还有一个苦笑。对于塞尔维亚背负的这种压力,让一个国民要到处跟别人说自己是好人的压力,到底是怎样的。面对默默抽烟的安娜,何曼庄总是让自己再多想一点,每次这样做,她似乎离远方的战争就更近一点。
尽管我对国际政治一无所知,当我读到这篇Intersoup的时候,在诸多复杂的国家、民族名称的背后,我还是感觉到了什么,所以之后又一读再读,当终于能写下这篇书评时,也是觉得若有所悟的时候。大概从遭遇9•11那天起,通过一遍遍追问:“战争真的开始了吗?”何曼庄方始觉知,那曾经是远方的战争,已经近在眼前,尽管“她什么也没看见,但是战争一直在进行着。”那是在这故事中每一个参与者的身上,在他们的国家里进行的,那是无论身处和平还是战乱,无论强大或弱小的任何一个个体都无法避免的。而这样弱小的个体,在主流舆论的攻击下,在单一道德的标准下,都有被面具化、恐怖化的可能性。而即使是MS—13的帮派分子,亦有自己的痛与失。对于安娜迫不得已的自我介绍,何曼庄给出了自己的回应:“任何人,在变成一个坏人之前,都还是一个好人。
坐在Intersoup的清凉平台边,听着不同背景的人对相同的故事发表意见,何曼庄想到的却是建造这座建筑物的人,他们在这个为之奉献了劳力的国家里,却得不到适当的尊重与对待,就像在本篇中也写到:“然而,故事还没有结束,另外一场战争,默默地又开始了。”对于弱者来说,磨难还没有结束,那是被腓得烈克二世称为“那些土耳其人”的故事,也可能是我们身边任意被边缘化人群的故事,重点是,我们是否知道战争已经开始,战争一直在进行着。
《給烏鴉的歌》读后感(六):小鸽子的故事:帕洛玛•文学•信鸽
一直犹豫无法动笔写关于小鸽子帕洛玛的文章,而搪塞来搪塞去,其他的部分都已经写好。于是我无可奈何地、被推动着来到这本小说的核心。
说起来,书名虽然叫“给乌鸦的歌”,但献歌者却是一只小鸽子,她叫做帕洛玛。小鸽子困惑的视角,成为作者和读者进入这本书的楔形通道。帕洛玛和鸽子,本是同一个意思。这在西班牙语中是极为常见的名字,就像“Mary”一样。二次大战时,毕卡索在纸上画下了从此成为和平标记的鸽子形象,他也将同样的名字赋予给自己的女儿。在全书中,帕洛玛不止是鸽子的名字,也是人类女性的名字,是一个为人所爱的名字。
故事里,帕洛玛的妈妈是一只特殊的白鸽,因被吹笛人的乐声迷住,停落在他的脚边,吹笛人用碧绿的眼珠看着她说:“帕洛玛,布兰卡。”自此,妈妈给两个女儿分别取名为帕洛玛和布兰卡。其实,吹笛人这句神秘的暗语,只是用西班牙语讲出的“白鸽”(paloma blanca)。
在全书中,鸽子和乌鸦各有象征,以真正的鸽群和乌鸦为中心的故事,占据了本书的三个章节:2.帕洛玛,6.文学和10.信鸽;而鸽子和乌鸦的意象,则不着痕迹地遍布全书。鸽群的故事具有延续性,其主要发生的事件是:帕洛玛的爸爸带领全家搬迁,帕洛玛的妈妈不告而别,帕洛玛遇见了一只乌鸦,以及帕洛玛的姐姐布兰卡飞往乌鸦学校。仔细分析鸽群的情节,我们似乎会觉得戏剧性并不强烈, 除了帕洛玛一家之外,其中出现的各色鸽子和鸟类,角色特点鲜明,但在出现营造了某种气氛后便谢场,许多人物只出现一次,互相之间并不产生过多的纠葛。以这样断片的方式来写作连续性的故事,又能做到扣人心弦,诀窍何在?
鸽群生活的背景是日本的东京,帕洛玛出生在池袋巴士总站附近的公园,一家人先是住在池袋西口广场,到冬天食物稀少时,打算搬去三丁目公园,为此爸爸和族人发生了争吵,最后只有两个家庭、九只鸽子搬离池袋西口。在搬迁后不久,妈妈就在一个清晨永远地飞走了。其后,帕洛玛遇见了一只受伤的乌鸦,鸽群无法忍受乌鸦的存在,通过帕洛玛转告乌鸦飞走,乌鸦遂不见踪影。帕洛玛的姐姐布兰卡一直有着和妈妈一样的个性,无法容忍平庸的邻人和生活,最终也离开家人,飞往乌鸦学校,只通过信鸽寄来一封口传的家书。在全书结尾,以姐姐布兰卡的飞走,帕洛玛的孤独领悟为终结。
鸟类最初出现在第1个故事“学校”中女主角的梦里,那些大小不同的鸟儿,并没有去区分是乌鸦或鸽子。而在911事件发生后,学校里的“信鸽”都出动了,这里的信鸽,指的是“长相最不起眼的男人们,同时也是在国土安全局和情报单位有官阶和责任的家伙们”。接着,一只尾巴磨损的白鸽飞到第3个故事中,脏孩子的窗外(帕洛玛的妈妈也是尾巴磨损的白鸽),而离群的小胖鸽子(可能是姐姐布兰卡),又停落在第4个故事,依然是脏孩子家的窗台,在这个故事里脏孩子已经变成了黑社会的马仔,而街上刮起了大风,“乌鸦和鸽子都躲了起来”。在第5个故事里没有鸽子,却有“三只母鸡”。在第7个故事里,季节到了冬天,鸽群只是阳子和约翰约会的灰蓝色街景上庸碌啄食的存在。但帕洛玛去找妈妈的事情,却占据了第8个故事的开头,而乌鸦的脚印,在噩梦中醒来的人类帕洛玛窗口清晰可见。第9个故事的樱小姐,最后在一个“比任何在树间飞行的鸟群都还要高的的地方”愉快地工作。第11个故事中,挖隧道和选举的声音“吓晕了几只树上的鸟”,而来抗议修隧道的人身上穿着带有绿色鸟图案的背心,这是在一个山村里,鸽子似乎是属于城市的鸟类,所以不曾出现。到了第12个故事,三月里候鸟随着南风北归,正如权贵私生子从所在地向外流亡。而在树枝上飞走的白鸽,和不叫帕洛玛的小鸽子,和其他意象一起,在第13个故事中变得支离破碎。在最后一个故事里,姐姐布兰卡离开了爸爸和痛哭的帕洛玛,去追寻自己的世界,在洪水爆发的末日中,女人看见强健的乌鸦,以及它黑色的羽毛在阳光下闪耀的不同色泽。
在鸟类的世界里,白天属于鸽子的时间,而夜晚则属于乌鸦的时间。鸽子与乌鸦像白或黑的两端,善和恶的两极,生活中我们擅用简明的道德律来进行利益配置,并减少复杂判断产生的时间成本,艺术却总要对不同的灰度层次进行领悟和塑造。鸽子并不会因为象征纯洁,就能无忧无虑地生活,在鸽子的世界里,面临着食物短缺的问题,对子女的豢养义务,因群居而引发的舆论和道德压力,对特立独行精神的恐惧,人类的威胁,以及对乌鸦普遍的厌恶;而在乌鸦的世界,一切似乎都有了理由,它们似乎从来就明白,白色并非只有一种,黑色亦然,而黑夜是它们骄傲的界限,在这里容忍一切善意和恶意的谎言、暴力,坦然面对危险,独立而自由,因智慧而寂寞。小鸽子一家将这两个世界维系在一起,特立独行、热爱艺术的白鸽妈妈,,以及和妈妈一样桀骜不驯、追求独立的姐姐布兰卡,将白鸽的世界拉入一个自由的视角,而忠厚善良、聪明但富有责任感的爸爸则将这个家庭稳筑于鸽群的世界中,当帕洛玛诞生之后,她对一切形而上下的事物之好奇心,决定了她成为小鸽子家庭中起到平衡作用的角色,这种客观平等的好奇心,也成为何曼庄的自我阐释和表达。
和长篇处女作《即将失去的一切》不同,何曼庄在《给乌鸦的歌》里完全不处理人类爱和欲望的情感问题,而是将视线放得更加宽广。到了非虚构类的文集《大动物园》,何曼庄对动物的关注进一步打开。在某单独某本书里看不到完整的何曼庄,但在行与行、句与句、字与字之间,总能蹑踪蹑迹地发现她,而对她的预设总能无时不刻被扩展。在小说中,小鸽子和乌鸦学校,这两个最关键的意象似乎都没有被很完整地塑造,但它们的不完整是从作者本身视角出发而造成的,我可以很容易地将小鸽子和作者本身达成认同,也能从中感受到她的初衷。这样的故事,由女性视角进行叙述,能让我们感觉到某种心理上的平衡。
帕洛玛的世界里有各种各样荒谬的、让她无法理解的存在,但她从未预设某种框架,而是永远用那颗好奇心去尽可能清晰地感受。在故事中,没有被大众媒体过度消费的男欢女爱,没有那些非要痴缠不可的执念,而是对世界的好奇,对不同肤色、不同人类的包容心,对力所能及的平等之追求,以及对自我实现的渴盼。
《給烏鴉的歌》读后感(七):看不见的帕洛玛:看得见的城市
在14个故事中,我最喜欢“看不见的城市”这一篇。大约因为其叙述的女性气质与作者本人、又与其生活环境融为一体,让人能感觉到一种珠灰调子的精致妥帖。其中描写了名媛帕洛玛在一个叫“山丘”的高档社区中生活的故事。
故事中的女主角帕洛玛不仅和小鸽子帕洛玛同名,性格也与它最接近:“但是这只小鸽子跟其他的鸽子有一个地方不一样,她对形而上的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总是想要更加了解自己所在的世界和世界以外的存在”,人类帕洛玛则是“在那些【一睁开眼睛就想到自己还没买到的衣服或是没时间修指甲的名媛】之中,唯一会偶尔想到抽象事物的一个”。
故事一开头,小鸽子帕洛玛决定去找自己的妈妈,白毛智者给出“美丽的女子想要出人头地,一定要去银座”的指示,她却错跑去了六本木,还好没算太错,因为“女孩子只要够年轻,敢表现,在六本木也可以出人头地。长得不漂亮,胖或是矮小,都没有关系,有的是颁发,只要有钱。”从有钱的女孩这个点,很容易地衔接上了名媛帕洛玛的故事:帕洛玛是在一个飘雪的灰朦朦早晨,被保全系统的警铃和红光惊醒的,在只能打开三十度角的窗外,她看到了乌鸦的脚印。在这里的红光、警铃和随即响起的电话,很容易让我们想到何曼庄反复描写过的911场景,但在这里只是一场小事件:风雪吹开了可能未关严的窗。不过,乌鸦的脚印和“山丘”值班中心人员冰冷的制式用语,却提示了某种不安的存在。
与帕洛玛居住的高级社区“山丘”配套的,是拥有特殊身份的上流社会住户,窗外是被移植用于制造景观和遮挡外面世界的老树,房间里铺了“有着公平交易标章的有机制造植物性地毯”,拥有“无碳足迹的岛屿式开放厨房”,“十人份完全电气化无烟围炉饭厅”,留学北欧到设计师专门设计的“玻璃帷幕澡堂”,拥有语音服务功能的跑马灯,连能让气血顺畅、避孕、且月经绝不会在节假日造访的药丸都一应俱全地摆好在洗脸台旁,在这里的住户只要拥有一张门禁卡,就可以享受一切特权:停车场、游泳池、美容沙龙……但是住在这里两年的帕洛玛,却连“山丘到底是什么形状,又有多大”都一概无知。
为何会如此的无知?因为“山丘”已经成为卡夫卡“城堡”般的存在,据说它每天都聘请新的服务人员,而每个服务人员除了自己工作的范围则一概不知,山丘设计了每个住户的房间号码和隐私,包括行动的每一条路线。住户在山丘任意的一个角落行动都会被山丘所知,但山丘的一切行为以及关于它的信息则没有人知道。
这一天的意外,从乌鸦的脚印开始,终止于前一晚私人派对上一个陪酒女的死亡。这是稍显压抑的故事里似乎唯一具有震撼力的事件,但却是从头皮护理师艾莉丝把平躺闭眼的帕洛玛的头发一束束分开,用沾着营养素的指腹按摩时,在先说了哈佛大学毕业的黄金单身汉搬进来之后的消息后,才附带着说出的。但事件真正残忍之处,还在于山丘的高尚住户,那些参与派对漂亮男女在事件发生后,没人肯说自己认识这个女人,紧接着,派对的主人又把责任推向了“山丘”中动线的设计以及救护车的延误,但我们从艾莉丝的口中得知,这并不是真相,谴责从她这个不相干的人中得以很直接地表述:“这些人都是怎么了,长得那么漂亮的外皮,底下却跟动物没两样。”同时在旁边做美容的另一位山丘住户,则作为侧面强化出现,这个女人不仅没有抓住她们谈话的主题,而且连自动体外心脏去颤器这样一个词都无法完整复述,而她的脑容量“要榨取的话可能分量十足,但是却没有价值”。
何曼庄虽未对帕洛玛进行任何外貌上的描写,其形象却相反在我的脑中异常强烈,山谷里的人一律有着美丽的皮囊,而帕洛玛为自己选购的洋装之描写词似乎也可以令人遐想她的身材:“黑色莱卡洋装,弹性的布料能够安全包覆,又能展现未婚女性窈窕的身体线条”,同时搭配的皮草大衣,则“可以展现腰部线条”。而帕洛玛在任何外出的场合都一定会化妆,即使只是从家门口搭电梯到地下一楼的头皮沙龙这段路,帕洛玛也有相应的妆容:“轻薄的液态粉底,接近唇色的口红,少量霜状粉色腮红,顺着眉毛刷上薄薄一层灰色,看起来就像素颜的天生好肤质装容。因为要做头皮按摩,接近头皮的地方不能抹粉。”而她只要稍有身体运动产生的流汗就要洗澡,因为“身体动了之后流的汗夹着脏污及体臭”,穿的是百分百有机棉的运动服和名牌压纹布鞋。而如果出入山丘,也有专车接送,“一般街道上污浊的空气,一点也不会接触到住户的皮肤”。这样,一个全身上下干净得不能再干净,五官精致,皮肤白皙的娇嫩女孩形象便隐隐浮现,而她的生活仿佛那梦中的黑色水洼,与其纤弱无知反差形成了奇异的画面。
作为已经习惯自己的生活,已经“套用某一种完全预设妥当的生活方式”的帕洛玛, “她对于自由和不自由,感觉很薄弱。因为是各种科技都想要突破所有限制、尽情地利用脑力发财的时代,她渐渐习惯各种便利,也没什么不好。大概是因为自己头脑不好,所以各种事情,与其是不去想,应该说是不会想,不知道从何想起。”,这里有着对资本主义尖锐的反思,对于这样的情况,帕洛玛唯一能做的反抗只是“她总是高兴不起来”,以及不时抚摸哥哥送给自己的两个戒指。
【我送你两个戒指,】哥哥说,【除了洗澡时不戴,其他时候一直都戴在左手,一个,两个,没事就摸摸它们。要是有一天,它们跑到右手了,那就是你已经疯了。】
【那时我该怎么办。】
【快点逃跑。】哥哥说,【不过,别跑来找我,我也救不了你。】
【为什么是两个。】
【保险起见。】
这种反抗似乎是非常微弱的,而帕洛玛的命运则被无声地预先书写成型。
在头皮沙龙的对谈结束后,帕洛玛出于某种莫名的原因,选择了自己走回房间,而不是像以往那样搭乘电梯,她甚至还天真地想要去拜访楼上的设计师,但却发现自己完全迷路,此刻流淌着静美音乐的山丘走廊则又成为天堂般的所在。正在她乖顺地根据监控的要求等待人员将自己接回房间时,“眼前的公寓门打开,毫无慌乱之色、衣服上印着【山丘专属】的医护人员四名出现,两人抬着担架,另一人在前引导,最后一人保护着担架上的身体,镇定地快步从她面前经过,一只女人的右手从担架里滑出来,她看着那只右手,上面有两个戒指。”
右手戴两个戒指的死者,和左手戴两个戒指的帕洛玛,产生了某种异样的对照。她们在身份上有着显著的差异,上层社会的名媛和陪酒女,本来全无联系,全然相异,却被戒指联系在一起,左手的戒指对于帕洛玛象征的是自身的切实存在,而右手的戒指则意味着疯狂与存在的消亡,但陪酒女右手的戒指却代表了死亡,将这种存在的消亡推向一个极端。
卡尔维诺《看不见的城市》和“看得见的城市”可以形成某种意义上的关联。其叙事结构类似于一千零一夜,卡尔维诺虚构了马可波罗与元太祖的对话,其主要内容由马可波罗对一个个有着女性名字的城市之描述,在一定数量的城市故事末尾和开端,则是马可波罗与元太祖的闲谈,这些闲谈在一定程度上牵系和塑造着故事的方向,有一段引起了我的兴趣:
波罗:搬运工、石匠、清洁工、拔鸡毛的厨师、俯身在石头上的洗衣女、一边给婴儿喂奶一边烧饭的母亲,他们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我们在想着他们。
忽必烈:说实话,我从来没有想过他们。
波罗:那么他们就不存在。
忽必烈:我觉得,这个猜测不适合我们。没有了他们,我们就不可能在这吊床里荡来荡去。
波罗:那么,这个假设应该排除。因此,另一种假设该是真的了:是他们存在,而我们不存在。
忽必烈:我们已经证明了,如果我们过去在这里,我们将来就不会在这里。
波罗:而事实上我们就在这里。
比对一下“看得见的城市”中的中的几段描写:
在做头皮按摩的时候,帕洛玛曾想过:“这个山丘,真的存在吗?她学着电影里面的人说。”
而在结尾,帕洛玛目睹嗑药死亡的女人被抬走之后,独自等待山丘工作人员将自己带回房间时,抬头看着山丘的监控器,有一段独白:
……于是她抬起头,看着那蓝黑色的小球。
她抚摸手上的戒指,一个、两个。
看得见吧,什么都看得见,这个山丘,确实是存在的。
【不存在的,是我。】
她说得很小声,但是山丘已经听见了。
相比起马可•波罗与忽必烈的讨论,帕洛玛有着同样的怀疑,到底山谷这个看不见的所在,和自己的存在,哪个更为真实?当她试探找寻不一样的、属于自己而不是山谷安排的路径,来确定自己的存在时,却发现自己“好像走到了另一个次元,无比明亮惨白,却一个活人也没有的世界”,她当下的第一反应变成了“我不该脱离正常路线。她想。我错了,原谅我”。在山丘的控制和提供的便利之下(两者几乎是同样的多),帕洛玛不但觉得毫无还手之力,还迫不及待将自己送回原来的笼子里。在笼门尚未完全上锁,她等待的时间,却看到了那个左手戴两个戒指的陪酒女的尸体。以一种的极端形式暗示帕洛玛另一种可能的命运,让她无比恐惧自己的存在,让她不但承认“我错了”,而且毫不费力地,进一步承认了“不存在的,是我”。
在这里,让这个吊诡的故事比卡尔维诺更往前一步的是最末一句(卡尔维诺的最后两句似乎因翻译而略显暧昧不明):“她说得很小声,但是山丘已经听见了。”存在的山丘听见了不存在的帕洛玛的声音,那么她此刻究竟是否存在?她的存在又在何处,是否已经完全被同化于山丘?
卡尔维诺《看不见的城市》结尾知名的段落这样说:“免遭痛苦的办法有两种,对于许多人,第一种很容易:接受地狱,成为它的一部分,直至感觉不到它的存在。”帕洛玛的痛苦,正在于挣扎于是否要成为山丘的一部分,在梦与清醒的边缘,她感觉到自己无法屈从的心意,但面对现实,她的软弱和恐惧已经在第一时间毫不犹豫地做出了选择。帕洛玛在软弱中逃避了自己的存在,选择了将自己抹灭,也从我们的视野中消失,然而正是她那犹疑不定的软弱,提示了某种真实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