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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的读后感10篇

分类: 美文  时间: 2021-01-15 20:44:55  作者: 小磊文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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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是一本由(美)杰克·凯鲁亚克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2.00元,页数:114页中文导论+306页原文,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在路上》读后感(一):好书值得一读

本书是“垮掉的一代”代表作家凯鲁亚克的自传性代表作,原书是他1951年4月用三个星期在一卷30米长的打字纸上一气呵成。2007年《在路上》出版50周年之际,维京出版社首次将未经编辑修改的原稿完整出版,当年被删剪的部分得到还原,人物也一一恢复真名。除英文原稿外,本书还加上了导言和简单注释,完整将《在路上》用原汁原味的凯鲁亚克式英语呈现给读者。

《在路上》读后感(二):什么是生活

Camerado, I give you my hand!

I give you my love more precious than money,

I give you myself before preaching or law;

Will you give me yourselp? will you come travel with me?

hall we stick by each other as long as we live?

小说的核心是凯鲁亚克的追求,

他提出的问题也就是让你夜晚为之辗转反侧、白日为之耿耿于怀的同样的问题——什么是生活?

当死亡,那个伪装起来的陌生人,追到你的脚后跟的时候,活着又意味着什么?

上帝到底会不会露脸?欢快会不会赶走黑暗?

这样的追求是内心的,

但是在路上所获的教训,领略到的如诗如画的美国景色的魅力,

足以用来启迪和深入阐述精神旅程。

凯鲁亚克写作是要让人读懂:这路即是生活之路,生活就是一条路。

《在路上》读后感(三):dior太阳镜

小学的时候,初读读语文课本也是很快活的,有些课文就是故事,比如“渔夫和金鱼的故事”、“织壮锦”、“皇帝的新装”、“社戏”、“白雪公主”……真有意思,那是一个时常因为读课文而沉浸在童话与神话、做梦与生活中的日子。我记得读“织壮锦”时我是多么同情那位织壮锦的姑娘,像回到了古代一样;我读社戏和百草园,仿佛就随着迅哥儿一起在河里划船,一起吃很香的罗汉豆,一起在百草园里捉到了一只金龟子,发现了一个黑色人形的何首乌。

到了初中,我们才读到一些所谓的名著,课外书从小开本的图书换到了课本大小的故事会,以及很难见的武侠小说。那时候能够从同学特别是相熟的好友那里传阅到一本故事会,或者干脆是一本古龙小说,真是有面子极了。我回想起来,那时候也是十分地享受于读书的,上课的时候也忍不住要在抽屉里藏本书偷偷地读,免不了要被老师发现了,没收了去。我还记得,大约是初二的时候,我们两个初二班级间传阅了一本“黄色书”,名字我都记得清晰,叫做《荷塘月色》。开始的时候,书是有封面的,后来再被我从某手上看到,早已经破旧得像染了无数次的油,书页早卷了数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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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读后感(四):有些人心里住着一头狮子,并且愿意听从它的怒吼

“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的书,有过那么多的作家,而一个人的一生又是如此短暂。遇见什么书,喜欢上什么作者,背后都是藏着缘份的。就个人阅读体验来说,《在路上》非常适合我的口味。连滚带爬读完这本书,兴奋异常,内心有藤蔓在疯狂生长。跟着凯鲁亚克这群年轻人在路上狂飙,沟沟坎坎,起起落落,往复回旋。种种思考与挣扎,种种纠结与洒脱。而世界在你耳边退后,永远退后。这无关不羁,无关张扬。萨尔告诉你,这是你要在那些千姿百态的面孔上,认知这个世界,进而认识你自己。于是你读万卷书。于是你行万里路。于是你振臂高呼。因为你无所畏惧,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

上面这段是要交一份读书报告性质的东西的时候,乱写出来的。当时完全没看过凯鲁亚克的《在路上》。这本书我放着没看有五六年了。放着五六年的意思是,五六年前,我听说了这是一本很牛逼的书。并且,知道了大致的内容框架。但是,我提不起兴趣。后来,好几次在一条街上的学人书店里看到,从未拆封到拆开再到封面微微泛黄,但最多也就是翻翻头几页就算了。

但是交了那段文字之后,心里就好像担了一个包袱一样。浑身上下都不舒服。代码写着写着,有个方法不记得参数怎么传的了,去翻文档的时候,突然就会有个声音——“那本书你还没有看过!”几次三番这样,实在扛不住了,亚马逊了一本来。上海译文出版社,王永年的译本。可见大部分情况下我还是非常靠谱的。有自知之明,知道保持谦逊与敬畏,不会有莫名其妙信口胡诌的自信。因为偶尔一次不懂装懂就会引起强烈的生理不适。

在火车上看完了这本,也算对得起这书名了。但翻完了还是没感觉。早就听说这本书有一种扑面而来的“速度感”。可我在加速的状态下也读不出来那传说中的速度。我也不知道这是谁的问题。确切地说,我是一点感觉也没有。——即使我也旅行过。用双脚丈量风景的感觉我是知道的。这感觉太容易上瘾。“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你对自由的向往。天马行空的生涯,你的心了无牵挂。”

直到最近,朋友送了我一本《骰子人生》。看着看着忽然就想起《在路上》来。还有另外一本书,《搏击俱乐部》。这三本感觉上似乎有相通之处。活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被贴上了标签。于是很多人只能扮演该扮演的角色。但也有一些人,毫不妥协,向往健康与开放,向往欢乐与自由。宁愿照着自己“没出息”的方式生活。加缪说,“每一个反抗的举动都表达了对天真的怀念与对存在本质的诉求。“公路只是一个符号,他们以为尽头会有有一个作为家的地方。但最后必然是什么也没有找到。出行只是一轮绝望的循环。

另外,关于这本书,当年我听到的传说是这样子的。说有一天,天空中一道白光闪过,凯鲁亚克忽然得到了召唤,搬来一台打字机,双手在按键上龙飞凤舞。无休止的打字纸像他旅行的公路一样从打字机上翻滚而下。一个个单词像欢庆胜利的旗帜般在公寓里跳跃。影响一代人的恢弘巨著就这么在一周内问世鸟。

但我一直不相信这个说法。没有哪样东西会这样凭空产生。小说更是如此。还好我又在图书馆里找到了这本原稿本。这本书的导论部分有关于这本书出版的各种八卦。上面的传说也才变得可信。因为打字之前,凯鲁亚克已经写了很长时间的笔记。而且关于那看不见摸不着的“速度感”。看了初稿原文,的确有密不透风的感觉。这应该不是我对自己心理暗示的结果。凯鲁亚克自己也说到了原稿本的风格:“那就是说,一个男高音深深吸了一口气,在他的萨克斯风上吹入一个乐句,直至他气耗完,一喘气,他的句子,他的话就说完了……那就是我断句的方法,按照心中的换气规律来办。”《在路上》的原始版本当然是一个年轻人的书。

不过凯鲁亚克写的是20世纪40年代后期的青年。但这本书多年后一炮打响的时候,星星早已不是当初的那一茬。《在路上》被当作是一代人的发言人的宣言书。“垮掉的一代人”之王的头衔让凯鲁亚克很不爽。他并不想担当领导他实际上一点都不了解的整个一代人的责任。但是没办法。这个世界就是没办法。给你贴上了什么标签,你就只能扮演什么角色。抗辩是没有用的。不过书写了出来,与作者就脱离了关系。只要它能会改变某一个特定的人上下班的走路方式,它就有了意义。这也是文艺的意义吧,大概。

最后,关于这篇评论的标题,其实没什么可说明的意思,其实我一直以来都是标题党。嗯哼。

《在路上》读后感(五):/

再回头看《在路上》觉得感慨万分。书中那些曾经我觉得毫无逻辑章法可言的文字现在却觉得分外的生动真实。迪安那样的思维跳跃不受社会规则约束的人物,那些四处跳跃的,前后没有连接的语言,完美的展现了流浪旅途中的颠沛流离及不可预测。

6年前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是带着厌恶和不解囫囵吞枣的读完的,当时我只觉得这本书讲的就是一群把没有责任感当成酷的社会渣滓,我不能理解他们的行为,更不能理解其为什么会成为经典。如今事隔6年机缘巧合又拿起这本书,我却突然的读懂了它,我13,4岁的时候也曾脱离“好学生”的生活轨迹,脱离的很彻底。当时我的行为和他们一群人的行为也几近相似,我理解那些漫无目的追求刺激的流浪,迪安那样疯狂又充满鲜活生命力的人物对人们的吸引。我记起自己在青春时期如何被那些叛逆孩子以及他们无拘无束的生活方式吸引。

读懂它的这一刻由于心底沉寂已久的往事再次赫然呈现感到冲击和伤心。我想这种感觉大约和萨尔在最后回归普通生活后坐在破旧码头望着天空回忆过去的经历想起迪安那一刻相似,在我如今安稳下来的时候,不知那些曾经一起流浪的他们还好吗,不知道谁回归了普通生活,谁还继续流浪着。

我生长于家庭管教较严厉的家庭,父母信奉的是打压式教育,其实也谈不上严厉,只是父母对我的评价只仅仅建立在我的考试分数之上,印象中除了考试成绩优秀以外我从没得到过任何肯定的评价,那其实都不算肯定的评价,只是相对其他情况表现出了更多一点的满意,班级前十的时候他们告诉我,要争班级第一,班级第一的时候,又要我年级第一,我年级没得到过第一,印象中记得最好的一次是年级第5,当我很开心的回家告诉他们的时候得到的答复是离年级第一还差很远,更别提与市里省里比较了,谦虚一点前路尚远。那时侯,我的生活充满着挫败感,想着年级第一市里第一省里第一全国第一,觉得目标太过远大生活遥遥无望,每一次考试成绩出来的时候都越发的蔑视自己。逃跑的种子大概就是那时埋下的,那时的我并不知道如何自己肯定自己,当时的心态就是自暴自弃,既然我做不到,那就干脆什么都不要了,我放弃,我承认自己就是一个废物。尤其当我看到那些叛逆的孩子每天自由自在,吃喝玩乐,四处闲逛,不用担心数学英语化学,他们看上去是那么快乐,于是我义无反顾的转身离开了学校,加入了他们,开始了我离家出走的生活,我想我离开的不只是学校,家。我离开的是家庭学校对我单一的评价方式,离开的是囚禁我内心已久的牢笼,我感到轻松,我再也不用被分数定义了。

我们三五成群的凑在一起无所事事,我们来自不同的成长环境,有些人家庭管教过于严厉,有些人父母离异对他们只是偶尔过问,有人也曾成绩优异但苦于校园霸凌逃离学校,我们带着不同的原因几近同样的目的聚在一起,成长环境的放纵或压抑让我们逃离曾经的环境,但也因为过于年少而在社会生活里无所适从,有的人流浪是因为不堪忍受压力,有的人流浪是因为不知道除了这样还能怎样活着,大家都一样年轻迷茫又不知所措,聚在一起组成小小的圈子互相取暖,也在自己无法面对的情况互相背叛。那时候我们不太把背叛当回事,就像萨尔一样,即使无数次的被迪安抛弃,他们也依然保持着坚固的友谊,现在想来我也不知道当初的自己为什么不介意,当时的状态就是对什么都不介意,只要明天有饭吃有酒喝,那都没有关系,我解释不出其中缘由,或许因为更害怕孤单,或许因为本就放弃了自我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没有目标没有计划,也不在乎。我们在无法忍受饥饿的时候200块卖掉自己3000元的手机,或者30块当掉自己1000元的MP3。什么都不在乎。我们无所顾忌,不考虑将来,更不在乎以后。我们在深夜两点在街上闲逛,喝酒抽烟挑衅那些一本正经的人,我们流连在每一个酒吧KTV,在派对结束以后窝进网吧付上12块包夜,大声的交谈吵闹把键盘敲的噼啪作响,买最便宜的烟全部拆开堆成一座小山然后在一个晚上把他们抽光。我们有时在饥饿来临的时候摸不出一分钱,有时在一个晚上消费几千元叫上一堆不相干的人喝酒唱歌尖叫狂欢整个通宵。

那是从来不用担心明天的时刻,明天,明天自会有办法。明天或许会饿一天肚子无所事事,或许会有有钱又害怕孤独的其他孩子叫上我们一起狂欢,我们成群结队的涌向不知是谁开好的包间,喧宾夺主的占领他的场地,喝光他所有的酒,花光他所有的钱。然后在醉酒中勾肩搭背相互搀扶着跌跌撞撞回到家倒在床上沙发上地板上沉沉睡去等待着另一个不知会怎样的明天,什么都不在乎。

我们好像没心没肺,但其实又敏感脆弱,怀揣着不为人所知的烦恼,藏起各自的伤口。我们曾以幼小的身躯与现实无力的对抗,每个人都试着用自己的经历摸索与自己与这个社会相处的方式。有人束起坚硬的外壳,有人以暴制暴,有人畏畏缩缩,有人以德报怨。

然后,没有任何预兆的,大家却突然的就一个个的长大了,小帮派的人员不知不觉一个个的减少,我是较早离开的一个,我回到了学校,也对他们的后来不甚明了,只是一些道听途说,我们之中有人如我一般回到了学校,有人结婚组建家庭,有人做起了小生意,所听到的大多都是稳定下来了。我想人都会有灰心绝望想要自我毁灭的时刻,但没有人会一直故意去毁灭自己,每个人都在尽自己的努力让自己变的更好,甚至旁人看上去是毁灭的行为有时也是一种不得已的自救的方式。有人的努力看似可笑不值一提,但我知道那是他们在自己能力范围内能做到的最好,不能因为于你而言没有意义就否定他们的努力,努力的范围囿于成长过程中形成的认知能力及家庭背景,环境真的是很难甚至没有办法跳出的,尤其是一些较极端的环境。受众人唾弃的迪安也曾三次结婚并为之停留一段时日,我想他也试过去过稳定的家庭生活,但是流浪在他的血液里,他颠沛流离的成长铸就了他不能安宁的本性。这个世界有很多事,是无论你再怎么努力也无法做到的。好比稳定对于迪安,你很难让一个终日生活在稳定富足家庭的人去像迪安一般没有计划无视法律不计后果的去终日流浪,也很难让终日流浪寻找刺激的迪安安于稳定的家庭。迪安是孤独的,因为绝大多数人都会倾向于长大安稳,他可以找到萨尔一时,却没法让萨尔陪他一世,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时,他依然和以前一样又蹦又跳兴奋的谈话,却发现得不到回应了,他低声说“你们明白——没有必要再说什么了”,萨尔问“你为什么这么快就来呢,迪安?”这一刻萨尔描述迪安用仿佛是初次见面似的瞅着他,因为以前的萨尔一定会很高兴他的突然出现,而现在萨尔却问他为什么这么快就来,那一刻他知道,萨尔已经不再是以前的萨尔了,他失去了他的伙伴。但孤独的同时,迪安又是富足的,因为他遵循着自己的内心活着,即使昔日挚友离开,深爱他的卡米尔感人的信件“我祈求上天,让你平安归来…亲爱的迪安,本世纪的上半部分已经结束。我以爱和吻欢迎你和我们度过下半部分。”他是有选择的,他本可以和卡米尔和孩子在一起,与萨尔和其他的好友住在一条街上作邻居,过上安稳的生活。但他居然没有,他选择了带着自己的孤单和悲哀继续上路。要完全跟随自己的内心活着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融入安稳的现实生活需要妥协,那是我们换取安稳的代价,这个角度看他是一个脱离世俗保持了真我的英雄。《月亮和六便士》中的主角斯特里克兰德突然抛弃美满的家庭一心作画,他被很多人视为精神偶像。但迪安其实也没什么不同,不过他的梦想不是作画是流浪。他是流浪英雄,我们可以流浪一时,但又有几个人敢抛弃一切流浪一世?

我在19岁读这本书的时候唾弃他们,唾弃的也是曾经的自己。彼时我回到学校并努力学习在高考中考出了还算不错的分数。那时的我自觉回到“正常的”生活轨迹,不耻于回想当初的“荒唐行为”。那种感觉就好似曾经犯下错误的人在开始新的新生活以后试图掩盖曾经的经历,站在人群里大加批判其他人的类似行为以让自己更加融入“正常的生活”,拼命想要告诉世界自己已经洗心革面如今三观正常。19岁的我曾经觉得自己过去走入歧途浪费了一年的时光,但到最后终于明白那并不是歧途,那是我的道路,倘若我没有找到灵魂释放的出口,我不知道今天的自己会是什么样。那一年后我渐渐的原谅了自己,也原谅了父母,这些道理是我如今回头看才知道的,当时的我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像故事早已发生但19岁的我和现在的我看待它的角度却完全不同一样,我想是我成长了,变得更加包容。后来的我试着了解了父母的成长环境,他们成长过程中的故事,以及他们所受的局限,他们也只是普通人,用他们成长过程中自以为最好的方式教育我,他们是普通人,会情绪失控会任性妄为,就像我一样。他们做的远远谈不上好,但他们真的尽力了,教育本就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我最终学会了与他们相处,也学会了与自己相处。

如今我再也没有回头寻找过当初一起流浪的他们的踪迹。这辈子我们或许再也不会相见了。对于曾经,我不再后悔,我会永远铭记那些时光带给我的快乐和痛苦,也感谢那段时光带给我内心深处的改变,我从那段经历学到很多,但再也不会过那样的生活。因为我已经走过了那个阶段找到了自我。就像萨尔最终找到了劳拉,找到了他的生活,他本不是在路上的流浪者,只有迪安是,他是为了放松为了刺激为了寻找写作素材去流浪,但他本质上是一个传统的人,他会在夕阳下想念迪安,想念他们曾经的疯狂。但他再也不会跟着迪安一起漂泊在路上了。

《在路上》读后感(六):在路上,再也不在路上

“我一辈子都喜欢跟着让我有感觉有兴趣的人,因为在我心目中,真正的人都是疯疯癫癫的,他们热爱生活,爱聊天,不露锋芒,希望拥有一切,他们从不疲倦,从不讲些平凡的东西,而是像奇妙的黄色罗马烟火那样不停喷发火球,火花。 ”

长大以后发现,我的兴趣和感觉都在随着时间逐渐的改变。那些曾经奇妙的黄色罗马烟火也终究在记忆中褪去了它的颜色。我现在爱上了其他的东西,爱上了被它照亮的黑夜,爱上了曾经因为它的闪耀而黯然失色的星星。那些火花它依然是我心目中美好的模样,我依然感谢它曾点亮过我单调的青春,但我再也没办法如当初那般满怀热情的仰望它了。

再回头看《在路上》觉得感慨万分。书中那些曾经我觉得毫无逻辑章法可言的文字现在却觉得分外的生动真实。迪安那样的思维跳跃不受社会规则约束的人物,那些四处跳跃的,前后没有连接的语言,完美的展现了流浪旅途中的颠沛流离及不可预测。

6年前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是带着厌恶和不解囫囵吞枣的读完的,当时我只觉得这本书讲的就是一群把没有责任感当成酷的社会渣滓,我不能理解他们的行为,更不能理解其为什么会成为经典。如今事隔6年机缘巧合又拿起这本书,我却突然的读懂了它,我13,4岁的时候也曾脱离“好学生”的生活轨迹,脱离的很彻底。当时我的行为和他们一群人的行为也几近相似,我理解那些漫无目的追求刺激的流浪,迪安那样疯狂又充满鲜活生命力的人物对人们的吸引。我记起自己在青春时期如何被那些叛逆孩子以及他们无拘无束的生活方式吸引。

读懂它的这一刻由于心底沉寂已久的往事再次赫然呈现感到冲击和伤心。我想这种感觉大约和萨尔在最后回归普通生活后坐在破旧码头望着天空回忆过去的经历想起迪安那一刻相似,在我如今安稳下来的时候,不知那些曾经一起流浪的他们还好吗,不知道谁回归了普通生活,谁还继续流浪着。

我成长于家庭管教较严厉的家庭,父母信奉的是打压式教育,其实也谈不上严厉,只是父母对我的评价只仅仅建立在我的考试分数之上,印象中除了考试成绩优秀以外我从没得到过任何肯定的评价,那其实都不算肯定的评价,只是相对其他情况表现出了更多一点的满意,班级前十的时候他们告诉我,要争班级第一,班级第一的时候,又要我年级第一,我年级没得到过第一,印象中记得最好的一次是年级第5,当我很开心的回家告诉他们的时候得到的答复是离年级第一还差很远,更别提与市里省里比较了,谦虚一点前路尚远。那时侯,我的生活充满着挫败感,想着年级第一市里第一省里第一全国第一,觉得目标太过远大生活遥遥无望,每一次考试成绩出来的时候都越发的蔑视自己。逃跑的种子大概就是那时埋下的,那时的我并不知道如何自己肯定自己,当时的心态就是自暴自弃,既然我做不到,那就干脆什么都不要了,我放弃,我承认自己就是一个废物。尤其当我看到那些叛逆的孩子每天自由自在,吃喝玩乐,四处闲逛,不用担心数学英语化学,他们看上去是那么快乐。

在家庭打击和外界吸引的双重夹击下,我终于义无反顾的转身离开了学校,加入了他们,开始了我离家出走的日子。生活前所未有的轻松,我觉得离开的不只是学校,家。我离开的是家庭学校对我单一的评价方式,离开的是囚禁我内心已久的牢笼,我感到轻松,我再也不用被分数定义了。

我们一群孩子三五成群的凑在一起无所事事,我们来自不同的成长环境,有些人家庭管教过于严厉,有些人父母离异对他们只是偶尔过问,有人也曾成绩优异但苦于校园霸凌逃离学校,成长环境的放纵或压抑或意外让我们逃离曾经的环境,我们带着不同的原因几近同样的目的聚在一起,大家都一样年轻迷茫又不知所措,我们因为过于年少而在社会生活里无所适从,聚在一起组成小小的圈子互相取暖,也在自己无法面对的情况互相背叛。那时候我们不太把背叛当回事,就像萨尔一样,即使无数次的被迪安抛弃,他们也依然保持着坚固的友谊,现在想来我也不知道当初的自己为什么不介意,当时的状态就是对什么都不介意,只要明天有饭吃有酒喝,那都没有关系,我解释不出其中缘由,或许因为更害怕孤单,或许因为本就放弃了自我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没有目标没有计划,也不在乎。我们在无法忍受饥饿的时候200块卖掉自己3000元的手机,在深夜两点在街上闲逛,喝酒抽烟挑衅那些一本正经的人,我们流连在每一个酒吧KTV,在派对结束以后窝进网吧付上12块包夜,大声的交谈吵闹把键盘敲的噼啪作响,买最便宜的烟全部拆开堆成一座小山然后在一个晚上把他们抽光。我们有时在饥饿来临的时候摸不出一分钱望着路边摊发呆,有时在一个晚上消费几千元叫上一堆不相干的人喝酒唱歌尖叫狂欢整个通宵。

那是从来不用担心明天的时刻,明天,明天自会有办法。明天或许会饿一天肚子无所事事,或许会有有钱又害怕孤独的其他孩子叫上我们一起狂欢,我们又可以成群结队的涌向不知是谁开好的包间,喧宾夺主的占领他的场地,喝光他所有的酒,花光他所有的钱。然后在醉酒中勾肩搭背相互搀扶着跌跌撞撞回到家倒在床上沙发上地板上沉沉睡去等待着另一个不知会怎样的明天。

我们好像没心没肺,但其实又敏感脆弱,怀揣着不为人知的烦恼,藏起各自的伤口。我们以渺小的身躯稚嫩的思想与现实无力的对抗,每个人都试着用自己的经历摸索与自己与这个社会相处的方式,有人束起坚硬的外壳,有人以暴制暴,有人畏畏缩缩,有人以德报怨。开怀大笑放声痛哭针锋相对誓不两立,重复的戏码重复的上演。

然后,没有任何预兆的,大家却突然的就一个个的长大了,小帮派的人员不知不觉一个个的减少,我是较早离开的一个,我回到了学校,也对他们的后来不甚明了,只是一些道听途说,我们之中有人如我一般回到了学校,有人结婚组建家庭,有人做起了小生意,所听到的大多都是稳定下来了。我想人都会有灰心绝望想要自我毁灭的时刻,但没有人会一直故意去毁灭自己,每个人都在尽自己的努力让自己变的更好,甚至旁人看上去是毁灭的行为有时也是一种不得已的自救的方式。有人的努力看似可笑不值一提,但我知道那是他们在自己能力范围内能做到的最好,不能因为于你而言没有意义就否定他们的努力,努力的范围囿于成长过程中形成的认知能力及家庭背景,环境真的是很难甚至没有办法跳出的,尤其是一些较极端的环境。受众人唾弃的迪安也曾三次结婚并为之停留一段时日,我想他也试过去过稳定的家庭生活,但是流浪在他的血液里,他颠沛流离的成长铸就了他不能安宁的本性。这个世界有很多事,是无论你再怎么努力也无法做到的。好比稳定对于迪安,你很难让一个终日生活在稳定富足家庭的人去像迪安一般没有计划无视法律不计后果的去终日流浪,也很难让终日流浪寻找刺激的迪安安于稳定的家庭。迪安是孤独的,因为绝大多数人都会倾向于长大安稳,他可以找到萨尔一时,却没办法让萨尔陪他一世,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时,他依然和以前一样又蹦又跳兴奋的谈话,却发现得不到回应了,他低声说“你们明白——没有必要再说什么了”,萨尔问“你为什么这么快就来呢,迪安?”这一刻萨尔描述迪安用仿佛是初次见面似的眼神瞅着他,以前的萨尔一定会很高兴他的突然出现,而现在萨尔却问他为什么这么快就来,那一刻他知道,萨尔已经不再是以前的萨尔了,他失去了他的伙伴。

但孤独的同时,迪安又是富足的,因为他依然遵循着自己的内心活着,即使昔日挚友离开,深爱他的卡米尔感人的信件“我祈求上天,让你平安归来…亲爱的迪安,本世纪的上半部分已经结束。我以爱和吻欢迎你和我们度过下半部分。”他是有选择的,他本可以和卡米尔和孩子在一起,与萨尔和其他的好友住在一条街上作邻居,过上安稳的生活。但他居然没有,他选择了带着自己的孤单和悲哀继续上路。要完全跟随自己的内心活着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融入安稳的现实生活需要妥协,那是我们换取安稳的代价,这个角度看他是一个脱离世俗保持了真我的英雄。《月亮和六便士》中的主角斯特里克兰德突然抛弃美满的家庭一心作画,他被很多人视为精神偶像。但迪安其实也没什么不同,不过他的梦想不是作画是流浪。他是流浪英雄。

我在19岁读这本书的时候唾弃他们,或许是在试图掩盖曾经的自己。彼时我回到学校并努力学习在高考中考出了还算不错的分数。那时的我自觉回到“正常的”生活轨迹,不耻于回想当初的“荒唐行为”。那种感觉就好似曾经犯下错误的人在开始新的新生活以后试图掩盖曾经的经历,站在人群里大加批判其他人的类似行为以让自己更加融入“正常的生活”,拼命想要告诉世界自己已经洗心革面如今三观正常是模子里刻出来的社会主义好青年。19岁的我一度非常懊悔曾经误入歧途浪费了一年的时光。

而最终我终于明白那并不是歧途,那是我的道路,倘若当初的我没有找到灵魂释放的出口,我不知道今天的自己会是什么样。那一年后我渐渐的原谅了自己,也原谅了父母,这些道理是我如今回头看才知道的,当时的我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像故事早已发生但19岁的我和现在的我看待它的角度却完全不同一样,我想是我成长了,变得更加包容。后来的我试着了解了父母的成长环境,他们成长过程中的故事,以及他们所受的局限,他们也只是普通人,用他们成长过程中自以为最好的方式教育我,他们是普通人,会情绪失控会任性妄为,就像我一样。他们做的远远谈不上好,但他们真的尽力了。我最终学会了与他们相处,也学会了与自己相处。

时过境迁,如今我再也没有回头寻找过当初一起流浪的他们的踪迹。这辈子我们或许再也不会相见了。对于曾经,我不再如19岁一般后悔,我会永远铭记那些时光带给我的快乐和痛苦,也感谢那段时光带给我内心深处的改变,我从那段经历学到很多,但再也不会过那样的生活。因为我已经走过了那个阶段。就像萨尔最终找到了劳拉,找到了他的生活,他本不是在路上的流浪者,只有迪安是,他是为了放松为了刺激为了寻找写作素材去流浪,但他本质上是一个传统的人,他会在夕阳下想念迪安,想念他们曾经的疯狂。但他再也不会跟着迪安一起漂泊在路上了。

《在路上》读后感(七):《在路上》,零碎笔记与摘录

把读书笔记整理出来了,贴在这里。全是细碎的观念,不是系统的思考。 留作后用。

在路上,爱恨都是太俗气的事。

《太阳照常升起》序言中,海明威引用圣经传道书中的一段话:

一代过去,一代又来。地却永远长存。One generation passeth away, and another generation cometh: but the earth abideth for ever.

日头出来,日头落下,急归所出之地。 The sun also ariseth, and the sun goeth down, and hasteth to his place where he arose.

风往南刮,又向北转,不住的旋转,而且返回转行原道。 The wind goeth toward the south, and turneth about unto the north; it whirleth about continually, and the wind returneth again according to his circuits.

江河都往海里流,海却不满。江河从何处流,仍归何处。 All the rivers run into the sea; yet the sea is not full; unto the place from whence the rivers come, thither they return again.

「一代过去,一代又来,地却永远长存」

老天爷啊!岁长苦夜短,何不秉炷游。瞬间感觉老了。 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终究是年轻人的。

太阳照常升起

下面这段对话摘自《在路上》,杰克.凯鲁亚克写的。就是那个传说中的垮掉之王。这段话虽然不能给有趣下个明确定义,但它好像也暧昧的说明了一些东西:当一个人对「想从生活中得到什么」这个问题一无所知时,无论生活的再怎么精致,他的有趣都显得苍白无力,像一只羸弱可怜的小生灵。某种小动物。

我想得到最强烈的爱与恨! 另外,有趣真是好东西啊,文中的「我」明显是想睡这个小姑娘。。后来他睡到了。大概这个小姑娘觉得「我」太有趣了…

「“你还做什么好玩的事呢?”我试图把话题引到男朋友和性方面去。 她深色的大眼睛茫然打量着我,流露出多少代来在她血液中流动的苦恼,也就是她没有做她渴望做的事情——不管是什么,其实谁都知道。 “你希望从生活中得到什么?”我要揪住她,把答案挤出来。 她对自己的需要一无所知。她含混地说着工作、电影、夏天去奶奶家玩、去纽约看看罗克西连锁电影院、她该怎么打扮——像上一个复活节时那样的穿戴:白色的帽子、玫瑰花装饰、粉红色的浅口轻便鞋、浅紫色的华达呢外套。」 他在新学院对《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研读使他看到了设置一个富有同情心的叙事人的重要性

不写正在发生的故事。这是我写东西最高的也是唯一的原则。

几页之后,凯鲁亚克描写那天他和科迪伤心告别的时刻,仿佛后悔他把朋友的生平当作他写书的题材:“有生以来,他第一次没有直面同我告别,而是把眼光转向别处——当时我不明白,现在依然不明白——我知道准会出问题,结果确实也出了大问题……” 某些早有预示、正在实现、含有新意的东西他在地下室摊开一本巨大的日记簿沉思冥想,把迪安每天所做的事情、所说的话一一记录下来。 贝比和贝蒂两个姑娘煮了一锅熏猪牛肉香肠和豆子作为小吃,我们跳舞,开始猛喝啤酒。 我那天上午在米尔市看到他的时候,他正处于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常有的那种沮丧的阶段。 一帮人晚上高谈阔论,喝喝小酒有什么不对?但是斯莱奇要证明些什么 那些托斯提奥夫斯基们、警察们、李·安们、世界上所有的坏蛋们,都想扒我们的皮。我们必须留神,不能被他们算计。他们一肚子坏水。你得记住。老手是教不会唱新调的。”

去过一趟浙江横店,此种景象与洛杉矶有一拼。

洛杉矶所有的警察都漂亮得像是女人包养的情夫;他们的初衷显然是来洛杉矶拍电影的。人人都想进电影界,甚至包括我。特雷和我每况愈下,最后只能试着在南大街找工作,混迹于那些店员和女侍者之间,他们自甘堕落,并对此无动于衷。可是就算在那里也一无所获。我们还有十块钱。他们取笑一个落魄的姑娘和一个想得到爱的男人,他们自以为是什么人? 他说他回来时几乎要像哈特·克莱恩那样从船上投海自尽。 有一次,我埋怨生活充满烦恼——我家多么贫困,我多么希望帮助露西尔,因为她也贫困,并且还有一个女儿要抚养。“你要知道,烦恼这个词是上帝存在之处的概括。

小李神刀,冠绝天下,出手一刀,例不虚发!

还有轮胎。美国人使用有缺陷的橡胶轮胎,在路面上摩擦发热爆裂,造成事故,每年要死好几百万人。他们能制造永远不爆裂的轮胎。牙粉也是这样。他们还发明了一种胶姆糖,成分保密,据说小时候嚼了,一辈子都没有龋齿。服装也一样。他们能制作永久耐穿的衣服。他们宁愿制作廉价的货品,于是人人都得继续工作,打考勤卡,组织工会,起哄闹事,而那些大人物则在华盛顿和莫斯科作威作福。”他抬起那大块旧木料。“你认为这块木料能做一个漂亮的搁现在是清晨;他的精力处于最高峰。这个可怜的家伙身体里各种垃圾货装得太多了,以致虚 因为当她瞅着他那含有男性的矜持和心不在焉的瘦削的长脸时,她知道他太疯狂了。迪安深信玛丽卢是个水性杨花的婊子;他向我吐露说,她爱说谎已经到了不可救药的程度。但是,她用这种眼神瞅着他时,这也是爱情的流露;迪安注意的时候,总是从他永恒的梦想中转过脸来,睫毛闪忽,露出雪白的牙齿,讨好地假笑着。

在路上,爱恨都是太俗气的事。哈哈哈。

街上的人都像是不得意的临时电影演员,过气的明星;不走红的特技演员,小型赛车车手,辛酸潦倒的加利福尼亚人物,英俊、颓废的卡萨诺瓦[插图]式的男人,眼皮浮肿的汽车旅馆里的金发女郎,皮条客,男妓,婊子,男按摩师,侍者——一批不上档次的货色,同那种人一起,日子怎么过? 情况确实是这样,长期以来潜伏在我们灵魂深处的无数狂乱然而善良的特点都释放出来,迪安和我欣喜之余开始有节奏地摇摆,汽车也随之晃动。 生命之杯打翻,一切都陷于疯狂。梦魇似的白天使我眼睛生疼。 她深色的大眼睛茫然打量着我,流露出多少代来在她血液中流动的苦恼,也就是她没有做她渴望做的事情——不管是什么,其实谁都知道。 “你希望从生活中得到什么?”我要揪住她,把答案挤出来。她对自己的需要一无所知。 她含混地说着工作、电影、夏天去奶奶家玩、去纽约看看罗克西连锁电影院、她该怎么打扮——像上一个复活节时那样的穿戴:白色的帽子、玫瑰花装饰、粉红色的浅口轻便鞋、浅紫色的华达呢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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