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就已暗度陈仓(沈云晚沈逸之)小说全文免费_前世就已暗度陈仓小说在线全文阅读
分类: 日记
时间: 2023-01-30 10:01:16
作者: ronghua
“我爹乃两朝大将!立下战功赫赫,而今他身赴战场,急需援兵,你当真不出兵?”
大晋十四年,诸侯崛起,平远侯带兵出征。
然,在他急需援兵之时,却被他的女婿,当朝皇帝拒绝。
皇后沈云晚得知消息,赶来质问。
她乃平远侯之女,十年前,皇帝欲娶沈云晚为后,被镇北王婉拒。
后来,沈云晚在宫宴上饮过妹妹沈莹儿递来的一杯酒,随后便不省人事,趁着人多混乱之际,被皇帝带去了偏殿。
次日,沈云晚醉酒迷惑晋帝之事,在朝堂与民间传开。
沈云晚成了众人不耻和唾骂的对象。
而晋帝成了宅心仁厚的那一个,他愿意既往不咎,并迎娶沈云晚,迎为大晋的皇后。
沈云晚十分清楚,晋帝用这样的手段得到她的目的只有一个——她是徽州平远侯唯一的嫡女,而平远侯手里握有四十万重兵!
当时的大晋,诸侯崛起、皇室威严已名存实亡。
她就这样做了晋国的皇后,那四十万军队也终将归晋帝所有。
而如今,十年过去。
镇北侯征战沙场,因兵力不足向帝京求援,却被魏帝拒绝!
恰在这时!
太监抱着一身血盔来报:“禀皇后,镇北侯大败,已经以身殉国了。”
沈云晚一言不发,捧着父亲的带血盔甲,头也不回的回宫。
可琬儿却告诉魏帝,沈云晚从小得镇北侯培养,熟读兵书,深谙兵法谋略之道,又是沈家将门之后,带领沈家军很能服众,不如让她去带兵打仗,上阵杀敌。
那战场上刀剑无眼,稍有不慎,便马革裹尸、不得好死。
沈云晚唯一剩下的利用价值,便是她姓沈。
魏帝下旨时,从沈云晚手上取走了皇后沈印,将一枚沉重的将印放在了沈云晚的手上。
他微曲下身,在沈云晚的耳边道:“镇北侯新亡,你若是不好好表现,朕便让人肢解了他的尸首,把他浑身上下的骨头都一根根拆下来,拿去喂狗,让他死都不得超生。”
沈云晚有耳疾,听力十分不好。
然魏帝贴着她耳朵说出来的话,却是一字一句凿在她的心上,宛如魔音鬼咒,让她寒冷彻骨。
沈云晚代父出征,与诸侯群雄征战,不为守护大魏疆土,只为守护她父亲的一具全尸。
她从一个侯门嫡女沦落到在生死场上舔血徘徊。
她想,如果她战死也就好了,她便可以解脱。
可越是这样无所畏惧,她便越是在修罗场上顽强地活了下来。
大魏没能坚持多久,就溃败至都城。
那些领兵的武将,逃的逃,叛敌的叛敌。
魏帝命沈云晚守城,以给魏帝和琬儿争取逃跑的时间。
魏帝把镇北侯的坟墓重新挖掘开,把那副安息的尸骨又启了出来,沈云晚看见父亲的尸骨时,面无表情的脸上终于出现了裂痕。
那是一种下了地狱也死不瞑目想要爬出来饮血啖肉的滔天怨恨。
魏帝给尸骨套上一副盔甲,镇于第二道城门之下。
而他要让沈云晚去镇守第一道城门。
倘若第一道城门得破,那她父亲的骸骨便会被千军万马所践踏。
这十年里,沈云晚活得猪狗不如,父亲的遗骨是她在这个世上唯一的牵绊!
她望着那森森白骨,双目猩红,立下誓言:“魏云简,沈琬,我沈云晚就算做了鬼,也要在奈何桥上等着你们!我会时刻告知自己,就算到了地底下,也万不能饮那孟婆汤!倘若有来世,定要你们血债血偿!”
战火纷纷,沈云晚耳朵里听不见那些荡气回肠的杀喊声,只回荡着低沉似叹息一般的嘶鸣。
她浑身浴血,敌军一波又一波地进攻。
沈云晚满目的血色。
她身上被箭矢穿入了皮肉,也丝毫不觉得疼痛。
到最后,她就像一樽被血染红的雕塑,以自己血肉之躯镇守城门,岿然不动。
下雪了,她浑浊的视线里一片白与红的交织,鼻子里冰冷的血腥气充斥着,耳中却总算回归到一片宁静。
终于可以死了。
原来这是一件如此轻松的事。
敌方三军血洗城门,罢后才发现城门下矗立的那个发丝凌乱、一动不动的居然是个女将军。
大魏果然是无可救药,居然让一个女人来抵挡敌方的千军万马!
只是不知她到底死是没死,一直睁着双眼,纹丝不动,浑身都是刀伤剑痕,还插着几支箭矢,脚下被她砍杀的敌军堆成了小山。
敌军一步步围上来,没有轻举妄动。
而是从中间分开一条路来,一道修长瘦削的身影缓缓走出,踩着天空落下被染红的雪,每一步仿佛都带着冰冷嗜杀的气势,将灰冷的天和满地的血恰到好处地融合衔接起来。
沈云晚依稀见得,入眼的是一双踩着血流成河的黑色长靴。
可她连抬头定神的力气都没有,看不见他的脸。
她只能勉强坚挺着没有倒下,而那个人却似与她相熟一般,片刻后便转身背对着她缓缓弯下身躯,迫人的气势犹在,却把她背了起来,离开这片尸骨累累的修罗战场。
“我爹……”
沈云晚后面的话都被血污堵在了喉间,张口便是血污溢出嘴角,淌在了他的肩膀上。
她爹还在第二道城门下,她失守了,她爹怎么办?
良久,他才回了她一句话:“你别睡。”
那是一种让她万分安定的气息,仿佛阔别已久,她突然感到莫名的酸涩与委屈,想哭。
她给不了任何回答,身体一直在痉挛,淌血。
他背着她一直往前走。
冰冷的空气让沈云晚短暂地清醒了片刻。
她依然看不清他的脸,趴在他的肩背上,只看得见他墨发袭着肩上冰冷的盔甲,她染血的手指不慎碰到,却意外的柔软。
一路走,地上便一路滴淌着沈云晚的鲜血。
前头是一片广阔的被冰冻住的湖,湖面平整宁静,细细的听,有风吹拂过冰棱的声音。
他一步一步,踩着血印子,走在那冰湖上面。
她轻声问他:“你是谁?”
他回答说:“我是北辰王。”
“北辰王啊。”沈云晚轻声呓念着,歪着头,贴着他的肩,静悄悄地哭了,“能不能求你……好好安葬我爹……”
她最终没能等到他的回答,任他前路茫茫,她沉睡在他的肩背上,再无声无息。
不知是梦还是真实,回光返照间,沈云晚仿佛看见他脚下踩过的湖面冰层出现了一道道晶透的裂痕。
裂痕越来越多,以他为中心向四周蔓延,随时都能迸裂开来。
沈云晚一惊,出声想提醒他,可是她却发不出丝毫声音。
只见他脚下一沉,继而便是无数冰冷的湖水从四面八方灌来,让她感到无比压抑和窒息。那种浸到骨子里的寒意笼罩着她。
她明知自己已经没救了,死了丝毫不觉得可惜,可是同她一起掉下来的还有那个背着她走的男人。
沈云晚下意识地一蹬腿,努力朝水中那人靠近!
却在这一蹬腿之际,仿佛得到了新鲜的空气一般,长抽一口气,登时睁开双眼,清醒过来!
第002章 美男?
她没有沉入湖底,而是躺在一片草地上。
山林间飞鸟乍起,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动。
沈云晚一阵紧张,便见一粉衣少女捧着水跌跌撞撞的朝自己跑来,一边跑一边说,“小姐,你醒了?快喝点水,我们得赶紧跑,楚氏派来的人马上就要追上来了!”
沈云晚一阵错愕,看着眼前十来岁的贴身丫头阿梨,以及自己细皮嫩肉的手。
沈云晚反应过来,总算老天没有亏待她,竟然让她重生了!
下一秒,她拉起阿梨,拔腿就往前跑!
两人一跑,身后便立马有了动静,登时从山林里窜出一群人,紧接着追了上来,瞟眼一看,个个三大五粗、黑布麻衣,手里拎的东西一晃一晃的。
阿梨尖叫起来,他们手里拎的,可不就是刀么!
很快两人就被这群人给追上。
关键时候阿梨十分勇敢,连忙把沈云晚护在身后,颤声道:“小姐你快跑!奴婢拖住他们!”
沈云晚见她抖得跟筛子似的,还要逞强保护自己,冰冷的心涌起一丝暖意。
结果……
一把长刀横空落下,阿梨直接被吓晕了过去。
沈云晚倒是镇定,冷眼睨着这群莽汉。
他们身上全部带着煞气,拿刀的手法熟练,看着像是一伙土匪。
但上辈子没发生过这一遭,沈云晚一时也无法判断他们究竟是不是楚氏派来的。
见沈云晚不卑不亢,莽汉们对视了一眼,看向沈云晚的眼神多了一丝玩味,冷声道,“你若乖乖配合,爷几个还能给你留个全尸,你若不乖乖配合……”
说着,其中两个强盗便拿着绳子上前,试图把沈云晚绑起来。
不料!
沈云晚突然抓着麻绳反手套在了强盗手上,一把夺去了他手里的刀!
另一个莽汉见状,立刻举刀要制住沈云晚,结果被她先发制人,反砍了他一刀,顿时血流如注。
强盗有些吃惊。
沈云晚眯了眯眼,把他们吃惊的表情尽收眼底,冷声问,“这般吃惊做什么?难道你们事先了解过我,认定我是个弱智女流?说!是不是楚氏雇的你们?”
沈云晚的话音一落,便有一袭紧蹙的马蹄声从不远处奔来!
强盗头目面色变了变,径直低沉道:“杀了她回去交差!”
几个强盗齐齐逼上,沈云晚手腕有力,勘勘守住,又一刀穿透了其中一人的身体,热血洒了一身,一脸慵懒的说:“谁还没杀过几个人啊。”
前世她到底杀过多少人,连她自己都数不过来。
那股弥漫的血腥气并不使她害怕,她只觉得非常熟悉。
长刀从肉体里抽出之际,带起血花四溅。
与此同时,闻得“咻咻”几声,一支支利剑从马蹄声响起的方向射来。
这伙强盗们再顾不上取沈云晚的性命,连忙提刀抵挡利箭。
正是这一空当,使得那一队飞骑迅速逼近。
沈云晚抬眼去看,见那些人穿着盔甲,个个都十分沉稳干练。
他们跨下马来,当即与这一伙强盗缠斗起来。
强盗是忌惮官兵的,慌忙调头就欲往山里逃。
那些士兵立刻包抄上去,堵死了他们的退路。
这会子,倒无人来理会沈云晚和晕倒在地的阿梨了。
沈云晚手里的刀不敢放下,衣襟袖摆上如一朵朵迎冬绽开的红梅,陡添一抹艳色。
她一眼便看见带领着这队士兵跑马而来的领头人物。
那人未穿盔甲,而是着一袭墨青色深衣,衬得身量十分修长挺拔。
他抽出的刀剑泛着寒光,将那些强盗逼到死路不得不奋起反抗,而冲上前的强盗皆不是他的对手。
他踩着满地鲜血,如入无人之境。
沈云晚见得他转身之际的一道轮廓,有些瘦削,却十分有力量。
那双眉眼冷冽非凡,似沉有寒星,又似不容一物的万年枯潭,沈云晚觉得……很眼熟。
他冷淡的眼神落在沈云晚握着刀的手以及染红的襟袖上,只轻轻顿了顿,便不再理会。
沈云晚没有被他杀人如麻的样子给吓到,反而莫名其妙地被他那一眼看得有些血热。
这腐朽的大魏即将迎来乱世纷争,踩着累累白骨走上巅峰的,不是杀人狂魔,而是叫英雄。
而他,符合在乱世里生存的法则。
他们是官兵,官兵剿匪,天经地义,接下来也就没沈云晚什么事了。
沈云晚不给他们添乱子,也想赶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遂趁着旁边有一匹他刚刚骑来的空马,赶紧拖起晕掉的阿梨朝那空马走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阿梨放在了马鞍上。
她自己则轻而易举地翻身上马,熟稔地握手挽住马缰。
沈云晚调头欲走,但想了想觉得人家辛苦救了她一命,她不知感恩,还骑走了人家的马,是不是有点不厚道?
好歹也该和他说一声?
思及此,沈云晚回过头去,看见他背影沉敛,举手投足透着一股子冷厉,也不知他姓甚名谁,沈云晚不知该怎么叫他,心思一动,竟朝他的背影吹了一声口哨。
前世征战沙场,早已抛去了男女之嫌的那一套规矩。
后来沈云晚想起,在外奔波的那一段短暂时光,和在大魏宫里的煎熬比起来,是简单而充实的。
那时将士们打马穿街,遇到楼上有姑娘倚楼观看,沈云晚总能听见身边的傲家军对人姑娘吹口哨。
她也就学会了这样跟人打招呼。
只是这口哨声一落,好似反响不太对啊。
那男人杀掉了手边的一个强盗,才不慌不忙地转过身来。
不仅他如此,树林里的其他身穿盔甲的士兵也都静了下来,齐齐朝她看过来,神色各异。
他看见沈云晚骑在了他的马上,手挽马缰的动作颇为熟稔,尤其是那声口哨,让他的表情有点古怪。
大晋十四年,诸侯崛起,平远侯带兵出征。
然,在他急需援兵之时,却被他的女婿,当朝皇帝拒绝。
皇后沈云晚得知消息,赶来质问。
她乃平远侯之女,十年前,皇帝欲娶沈云晚为后,被镇北王婉拒。
后来,沈云晚在宫宴上饮过妹妹沈莹儿递来的一杯酒,随后便不省人事,趁着人多混乱之际,被皇帝带去了偏殿。
次日,沈云晚醉酒迷惑晋帝之事,在朝堂与民间传开。
沈云晚成了众人不耻和唾骂的对象。
而晋帝成了宅心仁厚的那一个,他愿意既往不咎,并迎娶沈云晚,迎为大晋的皇后。
沈云晚十分清楚,晋帝用这样的手段得到她的目的只有一个——她是徽州平远侯唯一的嫡女,而平远侯手里握有四十万重兵!
当时的大晋,诸侯崛起、皇室威严已名存实亡。
她就这样做了晋国的皇后,那四十万军队也终将归晋帝所有。
而如今,十年过去。
镇北侯征战沙场,因兵力不足向帝京求援,却被魏帝拒绝!
恰在这时!
太监抱着一身血盔来报:“禀皇后,镇北侯大败,已经以身殉国了。”
沈云晚一言不发,捧着父亲的带血盔甲,头也不回的回宫。
可琬儿却告诉魏帝,沈云晚从小得镇北侯培养,熟读兵书,深谙兵法谋略之道,又是沈家将门之后,带领沈家军很能服众,不如让她去带兵打仗,上阵杀敌。
那战场上刀剑无眼,稍有不慎,便马革裹尸、不得好死。
沈云晚唯一剩下的利用价值,便是她姓沈。
魏帝下旨时,从沈云晚手上取走了皇后沈印,将一枚沉重的将印放在了沈云晚的手上。
他微曲下身,在沈云晚的耳边道:“镇北侯新亡,你若是不好好表现,朕便让人肢解了他的尸首,把他浑身上下的骨头都一根根拆下来,拿去喂狗,让他死都不得超生。”
沈云晚有耳疾,听力十分不好。
然魏帝贴着她耳朵说出来的话,却是一字一句凿在她的心上,宛如魔音鬼咒,让她寒冷彻骨。
沈云晚代父出征,与诸侯群雄征战,不为守护大魏疆土,只为守护她父亲的一具全尸。
她从一个侯门嫡女沦落到在生死场上舔血徘徊。
她想,如果她战死也就好了,她便可以解脱。
可越是这样无所畏惧,她便越是在修罗场上顽强地活了下来。
大魏没能坚持多久,就溃败至都城。
那些领兵的武将,逃的逃,叛敌的叛敌。
魏帝命沈云晚守城,以给魏帝和琬儿争取逃跑的时间。
魏帝把镇北侯的坟墓重新挖掘开,把那副安息的尸骨又启了出来,沈云晚看见父亲的尸骨时,面无表情的脸上终于出现了裂痕。
那是一种下了地狱也死不瞑目想要爬出来饮血啖肉的滔天怨恨。
魏帝给尸骨套上一副盔甲,镇于第二道城门之下。
而他要让沈云晚去镇守第一道城门。
倘若第一道城门得破,那她父亲的骸骨便会被千军万马所践踏。
这十年里,沈云晚活得猪狗不如,父亲的遗骨是她在这个世上唯一的牵绊!
她望着那森森白骨,双目猩红,立下誓言:“魏云简,沈琬,我沈云晚就算做了鬼,也要在奈何桥上等着你们!我会时刻告知自己,就算到了地底下,也万不能饮那孟婆汤!倘若有来世,定要你们血债血偿!”
战火纷纷,沈云晚耳朵里听不见那些荡气回肠的杀喊声,只回荡着低沉似叹息一般的嘶鸣。
她浑身浴血,敌军一波又一波地进攻。
沈云晚满目的血色。
她身上被箭矢穿入了皮肉,也丝毫不觉得疼痛。
到最后,她就像一樽被血染红的雕塑,以自己血肉之躯镇守城门,岿然不动。
下雪了,她浑浊的视线里一片白与红的交织,鼻子里冰冷的血腥气充斥着,耳中却总算回归到一片宁静。
终于可以死了。
原来这是一件如此轻松的事。
敌方三军血洗城门,罢后才发现城门下矗立的那个发丝凌乱、一动不动的居然是个女将军。
大魏果然是无可救药,居然让一个女人来抵挡敌方的千军万马!
只是不知她到底死是没死,一直睁着双眼,纹丝不动,浑身都是刀伤剑痕,还插着几支箭矢,脚下被她砍杀的敌军堆成了小山。
敌军一步步围上来,没有轻举妄动。
而是从中间分开一条路来,一道修长瘦削的身影缓缓走出,踩着天空落下被染红的雪,每一步仿佛都带着冰冷嗜杀的气势,将灰冷的天和满地的血恰到好处地融合衔接起来。
沈云晚依稀见得,入眼的是一双踩着血流成河的黑色长靴。
可她连抬头定神的力气都没有,看不见他的脸。
她只能勉强坚挺着没有倒下,而那个人却似与她相熟一般,片刻后便转身背对着她缓缓弯下身躯,迫人的气势犹在,却把她背了起来,离开这片尸骨累累的修罗战场。
“我爹……”
沈云晚后面的话都被血污堵在了喉间,张口便是血污溢出嘴角,淌在了他的肩膀上。
她爹还在第二道城门下,她失守了,她爹怎么办?
良久,他才回了她一句话:“你别睡。”
那是一种让她万分安定的气息,仿佛阔别已久,她突然感到莫名的酸涩与委屈,想哭。
她给不了任何回答,身体一直在痉挛,淌血。
他背着她一直往前走。
冰冷的空气让沈云晚短暂地清醒了片刻。
她依然看不清他的脸,趴在他的肩背上,只看得见他墨发袭着肩上冰冷的盔甲,她染血的手指不慎碰到,却意外的柔软。
一路走,地上便一路滴淌着沈云晚的鲜血。
前头是一片广阔的被冰冻住的湖,湖面平整宁静,细细的听,有风吹拂过冰棱的声音。
他一步一步,踩着血印子,走在那冰湖上面。
她轻声问他:“你是谁?”
他回答说:“我是北辰王。”
“北辰王啊。”沈云晚轻声呓念着,歪着头,贴着他的肩,静悄悄地哭了,“能不能求你……好好安葬我爹……”
她最终没能等到他的回答,任他前路茫茫,她沉睡在他的肩背上,再无声无息。
不知是梦还是真实,回光返照间,沈云晚仿佛看见他脚下踩过的湖面冰层出现了一道道晶透的裂痕。
裂痕越来越多,以他为中心向四周蔓延,随时都能迸裂开来。
沈云晚一惊,出声想提醒他,可是她却发不出丝毫声音。
只见他脚下一沉,继而便是无数冰冷的湖水从四面八方灌来,让她感到无比压抑和窒息。那种浸到骨子里的寒意笼罩着她。
她明知自己已经没救了,死了丝毫不觉得可惜,可是同她一起掉下来的还有那个背着她走的男人。
沈云晚下意识地一蹬腿,努力朝水中那人靠近!
却在这一蹬腿之际,仿佛得到了新鲜的空气一般,长抽一口气,登时睁开双眼,清醒过来!
第002章 美男?
她没有沉入湖底,而是躺在一片草地上。
山林间飞鸟乍起,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动。
沈云晚一阵紧张,便见一粉衣少女捧着水跌跌撞撞的朝自己跑来,一边跑一边说,“小姐,你醒了?快喝点水,我们得赶紧跑,楚氏派来的人马上就要追上来了!”
沈云晚一阵错愕,看着眼前十来岁的贴身丫头阿梨,以及自己细皮嫩肉的手。
沈云晚反应过来,总算老天没有亏待她,竟然让她重生了!
下一秒,她拉起阿梨,拔腿就往前跑!
两人一跑,身后便立马有了动静,登时从山林里窜出一群人,紧接着追了上来,瞟眼一看,个个三大五粗、黑布麻衣,手里拎的东西一晃一晃的。
阿梨尖叫起来,他们手里拎的,可不就是刀么!
很快两人就被这群人给追上。
关键时候阿梨十分勇敢,连忙把沈云晚护在身后,颤声道:“小姐你快跑!奴婢拖住他们!”
沈云晚见她抖得跟筛子似的,还要逞强保护自己,冰冷的心涌起一丝暖意。
结果……
一把长刀横空落下,阿梨直接被吓晕了过去。
沈云晚倒是镇定,冷眼睨着这群莽汉。
他们身上全部带着煞气,拿刀的手法熟练,看着像是一伙土匪。
但上辈子没发生过这一遭,沈云晚一时也无法判断他们究竟是不是楚氏派来的。
见沈云晚不卑不亢,莽汉们对视了一眼,看向沈云晚的眼神多了一丝玩味,冷声道,“你若乖乖配合,爷几个还能给你留个全尸,你若不乖乖配合……”
说着,其中两个强盗便拿着绳子上前,试图把沈云晚绑起来。
不料!
沈云晚突然抓着麻绳反手套在了强盗手上,一把夺去了他手里的刀!
另一个莽汉见状,立刻举刀要制住沈云晚,结果被她先发制人,反砍了他一刀,顿时血流如注。
强盗有些吃惊。
沈云晚眯了眯眼,把他们吃惊的表情尽收眼底,冷声问,“这般吃惊做什么?难道你们事先了解过我,认定我是个弱智女流?说!是不是楚氏雇的你们?”
沈云晚的话音一落,便有一袭紧蹙的马蹄声从不远处奔来!
强盗头目面色变了变,径直低沉道:“杀了她回去交差!”
几个强盗齐齐逼上,沈云晚手腕有力,勘勘守住,又一刀穿透了其中一人的身体,热血洒了一身,一脸慵懒的说:“谁还没杀过几个人啊。”
前世她到底杀过多少人,连她自己都数不过来。
那股弥漫的血腥气并不使她害怕,她只觉得非常熟悉。
长刀从肉体里抽出之际,带起血花四溅。
与此同时,闻得“咻咻”几声,一支支利剑从马蹄声响起的方向射来。
这伙强盗们再顾不上取沈云晚的性命,连忙提刀抵挡利箭。
正是这一空当,使得那一队飞骑迅速逼近。
沈云晚抬眼去看,见那些人穿着盔甲,个个都十分沉稳干练。
他们跨下马来,当即与这一伙强盗缠斗起来。
强盗是忌惮官兵的,慌忙调头就欲往山里逃。
那些士兵立刻包抄上去,堵死了他们的退路。
这会子,倒无人来理会沈云晚和晕倒在地的阿梨了。
沈云晚手里的刀不敢放下,衣襟袖摆上如一朵朵迎冬绽开的红梅,陡添一抹艳色。
她一眼便看见带领着这队士兵跑马而来的领头人物。
那人未穿盔甲,而是着一袭墨青色深衣,衬得身量十分修长挺拔。
他抽出的刀剑泛着寒光,将那些强盗逼到死路不得不奋起反抗,而冲上前的强盗皆不是他的对手。
他踩着满地鲜血,如入无人之境。
沈云晚见得他转身之际的一道轮廓,有些瘦削,却十分有力量。
那双眉眼冷冽非凡,似沉有寒星,又似不容一物的万年枯潭,沈云晚觉得……很眼熟。
他冷淡的眼神落在沈云晚握着刀的手以及染红的襟袖上,只轻轻顿了顿,便不再理会。
沈云晚没有被他杀人如麻的样子给吓到,反而莫名其妙地被他那一眼看得有些血热。
这腐朽的大魏即将迎来乱世纷争,踩着累累白骨走上巅峰的,不是杀人狂魔,而是叫英雄。
而他,符合在乱世里生存的法则。
他们是官兵,官兵剿匪,天经地义,接下来也就没沈云晚什么事了。
沈云晚不给他们添乱子,也想赶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遂趁着旁边有一匹他刚刚骑来的空马,赶紧拖起晕掉的阿梨朝那空马走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阿梨放在了马鞍上。
她自己则轻而易举地翻身上马,熟稔地握手挽住马缰。
沈云晚调头欲走,但想了想觉得人家辛苦救了她一命,她不知感恩,还骑走了人家的马,是不是有点不厚道?
好歹也该和他说一声?
思及此,沈云晚回过头去,看见他背影沉敛,举手投足透着一股子冷厉,也不知他姓甚名谁,沈云晚不知该怎么叫他,心思一动,竟朝他的背影吹了一声口哨。
前世征战沙场,早已抛去了男女之嫌的那一套规矩。
后来沈云晚想起,在外奔波的那一段短暂时光,和在大魏宫里的煎熬比起来,是简单而充实的。
那时将士们打马穿街,遇到楼上有姑娘倚楼观看,沈云晚总能听见身边的傲家军对人姑娘吹口哨。
她也就学会了这样跟人打招呼。
只是这口哨声一落,好似反响不太对啊。
那男人杀掉了手边的一个强盗,才不慌不忙地转过身来。
不仅他如此,树林里的其他身穿盔甲的士兵也都静了下来,齐齐朝她看过来,神色各异。
他看见沈云晚骑在了他的马上,手挽马缰的动作颇为熟稔,尤其是那声口哨,让他的表情有点古怪。